他們付訂金
我幫忙看一下合約內容
若沒問題就讓他們簽名字
但我在看的同時
很順口的問可不可以看一下房屋權狀
原本剛收下訂金的包租公沉默了五秒鐘後
開口的第一句話是:不租了!不租了! 不租給你們沒啥差別
那些學弟妹聽到了~ 只能可憐兮兮的說 :先生 別這樣 別這樣
但我只愣了一下 就開始找口袋裡的車KEY準備走人了
對於這種翻臉比翻臉書還快的包租公

在當下各位大大能做啥反應?

台南找窩 wrote:
也許用權狀影本+身分證明代替亦可以, 畢竟沒人把權狀帶身邊的.
所以我覺得 Ed 大的說法太偏房東那邊一點, 這種反應, 不租也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