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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 會請房東示出房屋權狀嗎?

話說今天下午我幫幾個學弟妹去看下學期要住的屋子

他們付訂金

我幫忙看一下合約內容

若沒問題就讓他們簽名字

但我在看的同時

很順口的問可不可以看一下房屋權狀

原本剛收下訂金的包租公沉默了五秒鐘後

開口的第一句話是:不租了!不租了! 不租給你們沒啥差別

那些學弟妹聽到了~ 只能可憐兮兮的說 :先生 別這樣 別這樣

但我只愣了一下 就開始找口袋裡的車KEY準備走人了

對於這種翻臉比翻臉書還快的包租公

在當下各位大大能做啥反應?
2011-05-13 22: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 房東
這種反應有很多種可能!

大家一定會想到:二房東~但其實這是最少的可能

我自己也是租房子住的, 我就不會想看權狀,是不是屋主,我從對話就看的出來

我也是房東,台北的交給代管公司, 他要怎拿的出權狀?
另外在淡大附近,有時不能親自帶看, 交給家裡人帶,也沒學生會要看權狀

對於一些老字輩的房東, 權狀都是收好好的, 跟他的命一樣,拿來拿去會搞丟
房客的角度怕遇二房東, 房東面對房客也有他的角度

再來, 一種是怕遇天兵 ....
別死板板的照著學校及網路上教的租屋守則,你們或許會聽來刺耳
但真的, 有些房東不喜歡那種不會變通的學生 ! 租了會麻煩
你們是踢到這種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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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sion wrote:
這種反應有很多種可能...(恕刪)


可畢竟我們是學生

實在沒有什麼多餘的心力去應付那些衍生出來的問題

若那天真的遇到和權狀相關的問題

那不是欲哭無淚了
我才想哭咧.....

兩次差點被火燒屋 ...

剛說的不會變通的天兵, 我們就遇上
同一層的同學打麻將打三天, 客廳電扇沒關就出門
留著的學生見到電扇火燒, 跑來叫房東滅火...

恁老師的咧, 遠水救不了近火, 這種基本的都不懂
這個學生, 就是那種叫人幫他談租屋的...
如果要讓我再一次遇到租房子還要人幫,
我不用等他開口問權狀, 早就掉頭了
你們遇上的房東, 可能跟我有同樣的經驗

出來租屋, 就是要會獨立, 學習"社會"...
多踢幾次鐵板, 你們自然就會了
...
..
歹勢, 又說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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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問題!
顯然, 你們也不是很清楚會有什麼問題
所以說你們不會變通, 跟你們解說一下

若真有心在一開始就想當二房東或詐騙, 你向他拿權狀(影本), 他一定有
因為他在向屋主租屋時, 也會向對方要, 而且一定會用理由去印...
那麼, 你覺得看權狀有意義嗎?
新聞裡有報過這種事...

包租公、包租婆請小心!「我要租屋,為免遭詐騙,請你帶權狀來簽約。」
老師上課有提過的假權狀詐欺案件,又上新聞囉,大家請小心假租屋掉包權狀詐貸集團落網更新

你怕以後有麻煩,人家也怕!

確認屋主, 方法有很多, 不是只有看權狀一種

房客遇到狀況, 大不了走人再租, 有啥好哭的
房東遇到狀況, 不一定送的了神..., 哭死

誰比較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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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話最好看一下權狀並核對身份證明文件,這只是基本的租賃安全考量,沒什麼好不爽或拒決的,因為有的詐騙手法就是以低價租金吸引多人承租,同時向多人收取租押金後,才赫然發現出面簽約的人跟本不是屋主,而是早以不知所蹤的詐騙集團.
喊多喊空都好,請拿出點料來!
不想租就不要租, 不用可憐兮兮也不用求他,不過只是買賣不成,屋子再找就有了,但就是要多花些時間!

以下是親身的經驗.初出社會第一次租屋,在住了幾個月之後突然有兇神惡煞般自稱代書的人物至租處表示,

該房屋已被法拍拍定,要求我們在一周內馬上搬離該房子。在簽租賃契約時,並不曉得可要求看權狀,房東

也未提及房屋被法拍一事。而我們幾個同學因剛到某公司上班,除了三天必需值一班之外,平常也都必需到

很晚才有可能離開公司;當時亦向該代書表達,可否連絡新屋主給我們多一些期限來找房子搬家,並非想要

賴著不走,但該代書根本不為所動,且可能看我們好欺負,一直出言恐嚇,更不用說見到新屋主向他求個情

面。迫於無奈,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又要找房又要搬家,還要擔驚受怕,會不會有什麼人跑來威脅到我們的安

全。而原房東還一直叫我們不要搬走,甚至到搬走後一兩個月了,還來電要求給房租。

事後訽問管理員才知道,房子早被法拍,然而帶看房屋時,查封的封條都被撕下了,連陪同的長輩們都未看

出。

我並不清楚查封前後的租賃契約到底哪個有效,哪個無效;也不論到底被法拍後到底新屋主需不需要去承受

舊的租約;光是他找人每天騷擾,那精神上的壓力就夠不堪;而工作都軋不過來還要去找什麼律師談判主張

權利或者要去找別的房子和搬家,在生活上的壓力都很大。

如果只是要求看個權狀就這樣,想必日後相處也不會太愉快,現在的我鐵定不租,不用花錢還找氣受。

後來要租屋時,房東都很樂意提供權狀正本,沒有人覺得這要求很白目或者難相處

年輕時,總是心急,稍微要求一點就覺得自己很不好意思,其實真的不需要。
樓主的意思應該只是想確認房東是否為屋主吧?
只是遇到 s 大的狀況就算看到權狀好像也無解.

我想一般房東遇到這種要求如果心中沒有鬼應該也不至於反應會這麼大吧?
也許用權狀影本+身分證明代替亦可以, 畢竟沒人把權狀帶身邊的.
所以我覺得 Ed 大的說法太偏房東那邊一點, 這種反應, 不租也罷.
免責聲明:本文資料言論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建議,本人對使用本文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台南找窩 wrote:
也許用權狀影本+身分證明代替亦可以, 畢竟沒人把權狀帶身邊的.
所以我覺得 Ed 大的說法太偏房東那邊一點, 這種反應, 不租也罷....(恕刪)


這就對了 ! ( 我是房東耶, 當然偏囉)

變通嘛...

覺得是租客說話時, 應該有什麼其它沒說對, 不然房東是不會當場不租的
當下只是付定簽約,好一點的說法是 : 麻煩房東下次交款時, 順便拿証件來...

還有, 你們簽約時, 有沒有主動拿身份証影本給人家?
沒有的話,就只有單方要求, 不信任人家,這樣給人的感覺不是很好

租屋, 沒有誰求誰, 大不了不租 ( 雙方都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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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好奇, 有看到權狀(就算是影本) , 真的有差嗎? 防得了詐騙嗎?

且如果, 當下知道不是屋主本人, 單兵又該如何處置呢 ? 就不租了嗎?
(我想, 這條在租屋守則通常沒有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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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做法是看權狀,如果對方連出示權狀的誠意都沒有,就要小心了,最好調一下簽約當日的謄本.
當然如果不是所有權人出面簽約,就要看對方是否被授權完整,不是所有權人又沒有授權證明,簽了也是白簽,因為根本沒有效力,傻仔才簽哩.
喊多喊空都好,請拿出點料來!
租了十幾年的房子…每次租屋我一定會要求看權狀
畢竟…一屋多租的例子發生太多次了
讓別人方便就是替自已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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