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前輩
我最近看到一個喜歡的案子,準備斡旋!
這是一個跟某仲介簽專賣的案子,有另外一家仲介好像因為配件的關係也可以賣此案
我的第一個問題是
在兩家的買方仲介費都收2%的狀況下,跟兩家仲介談都是一樣的嗎?
會這樣問是因為配件的那一家品牌比較大,我比較安心!
但是我在想會不會跟原本專賣的那一家談,價格會比較好談
因為他不用再跟另外一家分佣金?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2%服務費
我先前是跟非此兩家的另外一家仲介看這個案子的低樓層
但最後因為樓層關係所以不考慮
今天高樓層有要賣,但卻只能透過專賣跟配件的這兩間買
在這種狀況下我認為2%的仲介費實在太高
請問我是否可直接在下斡旋時於仲介費的契約上直接將2%改為1%(仲介會這樣讓我這樣做嗎)
我先前口頭問過配件的仲介,他是說這我不能決定耶...要問店長耶......
還是我還是簽仲介費2%的契約但在談價時將仲介費納入我的預算
譬如跟仲介說我最高就是出到xxx包含仲介費
這樣口頭說有法律效力嗎?會不會成交後還是依契約要我付2%?
請有經驗的前被解個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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