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狀況,自己也蠻喜歡的大樓,就在10月底時,考慮了一個星期就透過仲介與屋主簽了合約,在議價
的過程中覺得雖然買貴了,但是自己喜歡就不去計較浪費時間周旋了,就也簽了頭期款及仲介費的本票給仲
介,然而就在第一次簽完合約的同時,仲介方特約的代書就告訴我們,現在的屋主是個未成年,監護人室外
祖父及外祖母,可能晚點才能交屋,所以定的交屋日期在12約初旬會晚一點才能交屋,來跟我們簽約接洽的
都是屋主的阿姨,68年次然而第一次買屋的我們就不疑有他,也就答應了沒提異議,然而噩夢卻是從此開始
了,就等到12月時交屋前幾天代書才第一次打電話過來,說現在法令有改過,未成年要辦理過戶需要經過法
院判決,我也就回答說就慢慢去辦吧,但是誰知道,過了1月,2月,3月到直到3月15日的今天,都沒有消
息,在2月時還帶律師去地制局跟屋主及仲介哪一邊調解過,鬧的很不愉快,但是與屋主還
是沒共識沒結果,屋主的阿姨她還是認為她沒違約,不想賠償違約金,是仲介與代書說他可以賣,她才拿出
來賣的,現階段還是只能繼續等下去,繼續砸錢請
律師去爭取我們的權益
文有點長,感謝各位大大的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