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未見到契約前, 就先付簽約金的問題

想請問這麼一個特別的例子,

最近看上的房子, 因為是預售屋, 但離成品屋也剩沒多久了
我們選擇了頂樓空間,

也因為頂樓進度比較慢,想說隔間還沒完成,
為了未來省筆錢, 請他們做"客變" 把一面牆取消.
條件是, 需先付簽約金.

因為是要省未來牆面變動的這筆錢,
不得不"信任"代銷在正式合約前就付簽約金.
(離正式合約剩半個月)

但想請問~ 是否有什麼但書條款, 可以讓自己多點保障?
(當然合約不可能為了賺我這點小錢 搞出啥特別條款才是)

訂單上, 當然有實際產權與車位等等都駐明了.
2011-02-21 16:01 發佈
老實說我覺得是合理的
因為你要改人家的設計
在沒有簽約的情況下...你如果之後不買的話...他有損失要找誰要?

雖然名目不是簽約金
不過實質上已經是訂金性質
有問題就可以找蘋果或告上法院了...

如果你怕他也怕
沒人願意退一步
那就之後花錢把牆打掉吧...

通常買房子
合約對賣家的保護是多於買家的... (沒辦法...他比你更怕收不到錢)
要改約比較不可能
所以請自行斟酌
也對呀~~~

代銷今天確實是這麼說~ 她更怕我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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