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之前購入坐落於新北市18年的6樓社區大樓(總共約150戶的中型社區,有無加蓋的露天中庭、有B1,B1停車場非買斷而是租用住戶),我們這棟是1層2戶,權狀33坪,謄本上是:建物標示部26+土地標示部7坪。
建物部份我有調建物成果圖出來比對,應該是跟謄本一致無誤,我的疑問是雖然知道政府的測量圖是含牆面的,但總覺得公設不知道跑去哪了,所以就有懷疑是不是公設的問題,公設-小公的樓梯間是含在建物部分還是土地部分裡面呢??或是這可以請問政府什麼單位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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