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的公用電費的計算方式,台電是直接將公用電表的總費用,平均攤在每戶身上(以電表計),舉例來說:這期公用電費10000塊,該社區有100個電表,相除為100元,於是每戶收到的電費單上,除了私人用電外,便會多了這100元.(同一張電費單)那問題出現了,有住戶因為私人原因(ex 出國/投資/養房...),自行將電表移除,於是剩下的住戶必須分擔該戶的公用電費,那要怎麼解決?有人有過類似的經驗嗎?謝謝!
很常見,也很難解決.....住大社區要常常注意電費單,分攤總戶數會一直減少.......不只出國、空屋拆表停用會造成這種問題,連有人住的都有可能沒分攤!因為前屋主若拆了表,新屋主去申請復電,通常不會主動申請加入分攤(裝做不知道),管委會又沒追蹤.....這就是漏洞啦!這幾年在台北遇到的新社區逐漸採不分表方式,公共電費由管理費支出,這樣比較沒爭議,我目前住家、公司都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