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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一年房租的房客住半年就說要退租是扣1個月押金嗎 ??

請問各位大大,簽一年房租的房客住半年就說要退租是扣1個月押金嗎 ??
還有房客說因為知道我們很忙没空帶看,又因提早解約對我們不好意思所以要負責幫我們找續租的房客,
那是否就表示不要扣他們押金呢 ??
另若是透過他們找到新房客有什麼需特別注意的嗎 ??
不好意思,因為是第一次做房東所以不太了解.
上來請教一下..
2010-11-11 23:28 發佈

whs641228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簽一年...(恕刪)


當初合約有說要扣押金嗎? 若有就大膽的扣 若沒有就用談的吧

我覺得沒必要讓他們幫你找續租的房客

除非你跟現有的房客很熟 不然還是把主導權拿回來

畢竟房客還是要過濾比較好

whs641228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簽一年...(恕刪)

嗯,謝謝.
合約就是便利商店買的那種制式合約啊
上面是一定有寫要扣的
但我就不知一般行情是扣多少了
因為不太想讓房子有空置期,但畢竟他們現在還在承租中.
讓我們帶看的話也是不太方便..
他們是說先幫我們過濾房客後再請他們覺的不錯又想租的人來跟我們見面
我是覺的也ok ,只是不知道有没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就是了.
房客的素質怎麼能由他人替你決斷呢? 怕麻煩只會更麻煩!!
所以 未到期退租照扣一個月押金. 別忘了要押未結算的水電費用 除非你慷慨不計較.
房客自己過濾 怕麻煩就不要搞出租 否則弄來瘟神 請都請不走!!

whs641228 wrote:
嗯,謝謝.合約就是便...(恕刪)



是她們先要搬走的 所以房東有權力找新的房客呀

只要帶看前先和她們約好即可

不要怕麻煩 才能保住自己應有的權力
一般提早解約都是扣一個月押金的,如果租約有載明,那就理直氣壯的扣吧
一般的租賃契約是沒有這一條。
而在相關法律上,若房客沒按時付房租,是由押金來抵房租,等到不夠抵,才能據以請求搬遷及之後的房租。
所以從沒有說違約可以扣押金這一回事(押金都可以抵房租了,等真正違約時還有押金嗎?)。

除非契約有明定(甚至"有的"房仲業者的契約也是沒有這一條)。
其實應該明定違約金,而不是押金,不能將押金與違約金混為一談。

這是之前在YAHOO知識+的回應,我還去查相關法條及判決…
不建議這樣做
二個月房租很多嗎,扣一半才多少

我租過人,最後覺的房子能完整還我,我就很開心了

為那幾千一萬的跟他搞,房子怎麼被弄都不知道....
好聚好散吧!!如果對方真的幫您找到好房客續租的話,就不要扣人家押金了,不過要請對方把水電結算到他居住的那個月止,請他附上收據,個人覺得租賃這種事情就是好好談,雙方可以接受就好,不必要侷限於書面文字。
卡巴斯基 wrote:
一般的租賃契約是沒有...(恕刪)

這是書局買來的制式契約,房客提前搬離的話,房客要賠償房東一個月的租金,至於要不要扣一個月的押金,那就看租賃契約及房東的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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