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h76123 wrote:為什麼不直接上警局談...(恕刪) 因為小弟社會經驗不足還請大大告知應有的程序當下商討時不歡而散房東嗆說他可以找里長及我上班地方給我難看?不曉得他這麼有把握是他覺得我多付一千是合理的???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人可以做到那麼險惡
darren0727 wrote:這跟兩性與情感有啥關...(恕刪) 不好意思因為這件事讓女友也感到極度困擾自己很過意不去po這裡是因為想說回應比較熱絡並且各位都知識淵博抱歉如造成不便馬克蘇 wrote:拿出合約來看,如果合...(恕刪) 合約並無此條例所以他才列在點收清單的細項想給我簽唉~請問大大法律咨詢是市政府嗎?因為社會經驗不足還請大大跟我說應有的程序
阿花之戀 wrote:才一千塊還要找找里長...(恕刪) 我也傻眼重點是他完全沒立場壓又不是我不付房租裝死我有想過但是我現在比較怕他電費亂算跟押金不退goldennile200 wrote:房租請他開發票,要不...(恕刪) 所以去國稅局檢舉嗎?那我可能真的得又搬了(才搬來一個多禮拜)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