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版上有法律人或是知道相關前輩嗎?狀況是這樣家裡是居住在高樓社區(12F)管委把大樓牆壁出租給廣告業者使用事隔多年,發現家裡壁體有滲水情況發現的原因是當初租給廣告業者使用所釘定鋼釘把家裡壁體弄壞導致滲水想請問的是這種情況能要求管委負責相關責任嗎?是否有什麼相關條文、法令依據還是只能啞巴吃黃連,默默看著牆壁滲水這年頭房子貴,看著牆壁滲水,只能說心裡在淌血...
rosefinch wrote:管委會有申請雜項執照嗎如果沒有就是違法可以要求管委會回覆原狀當然包含滲水的部分 若合法,漏水就應該嗎?住戶就要自行認帳嗎?這應該要分開講吧.....不管合不合法,只要確定是因廣告看板施工不當所致滲漏,就應負責到好。不合法那更好,罰款、罰款、罰款!
newwa628 wrote:若合法,漏水就應該嗎...(恕刪) 所以說去查有沒有雜項執照?這是要怎麼去查證(不好意思,問了蠢問題)不過現在是滲水是事實光整修這部分就不少錢因為這禮拜要召開住戶管委會想把這問題提出來,只能說不好的管委自家屋漏偏逢連夜雨,也擅自主張在屋頂架設超大的基地台希望屋頂鑽的孔,不要造成滲水,不然真的會氣到爆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