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自刪自刪!抱歉抱歉自刪自刪!抱歉抱歉
自刪自刪!抱歉抱歉自刪自刪!抱歉抱歉
2010-06-26 20:20 發佈

有打契約的話,寄個存證信函給他,

先知會他,有承諾就要負責,不然......嘿嘿
loveone.tsj wrote:
小妹今年因結婚買了屋...(恕刪)


有圖有真相...光是這樣的發言 是逼不出啥來的
身分證可以公布嗎

名字跟圖片倒是稍微比較沒風險

網址看一下吧( 伸
一個快變成宅男的傢伙.夢想是退休可以開家咖啡店.煮給自己喝.然後下午去打撞球.打完游泳.晚餐找美食.幻想手拿九叉楓木SW.騎著單車每天30K .每天游泳1K
世上事無絕對對錯,樓主也沒清楚交待事情原委就冒然公佈對方姓名、公司,就差點沒把行動電話也公怖,是否草率過頭。
我好想知道喔, 因為過一陣想自己找工班裝潢,
真怕不小心走錯路,然後陷入萬丈深淵
告訴我, 告訴我. 謝謝...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