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全家於日前至大賣場購物,欲返家時在手扶梯上,遭遇賣場工作人員推行大批數量的手推車突然鬆脫的情形,大約有四五輛手推車在手扶梯上,失速的向下衝撞導致其中兩位家人受傷,均有頭部、臉部、身體、腿部多處挫傷的情形,直至今日近日仍有發生其他部位身體不適,目前也在家休養,無法工作,但後續的法律和處理事宜....不知該怎麼進行,希望各位能給予本人建議! 謝謝!
                                    
            在人來人往的假日大賣場....工作人員在推行大批數量的手推車時....是不是最基本的....扣環拉繩裝置要做好....
手推車的第一輛和最後一輛應該都要派工作人員協助看管,但是基本上... 如果賣場工作人員有做到....我覺得說是意外.....我還較能接受....但如果連這些基本作業程序都沒有做到....而被認定是個意外....我覺得我無法接受....
因為這根本就是嚴重的人為疏失所造成的公共危險,後果卻要我們一家人來承受....而我是站在最下方...因為早了兩秒...離開手扶梯..所以沒有遭受到撞擊....但家人因為身材瘦小....被四五輛的高速疾駛的手推車衝撞...是被撞飛出去...整個人摔在地上....看個這樣的情景....任誰也無法接受...而賣場人員卻表示因為我們換了新型的手推車....新型手推車沒有辦法卡好手扶梯道....所以才產生這樣的疏失....到現在還在推來推去....我只是一個小市民....希望面對大公司時....能保障自己的權利....讓家人獲得妥善的照顧....而對方也能因為這起意外...重新檢討賣場的人員教育訓練...和各項設施、設備的規劃,不要再有其他的受害者出現...如果今天發生在四五歲的小孩或年紀大的老人身上,我想事情應該會更嚴重....甚至出了人命....到時候再來檢討疏失...請問寶貴的人命....又有誰能夠負責???
ps.如果有工作人員在下方阻擋...我的家人就不會受到如此嚴重的撞擊....
而我們根本不知道有大批的手推車在後方....根本無從防範.....
事發的原因經過.....擬定一份調查報告書提供給我們.....讓我們了解在事後的他們做了什麼.....針對這項疏失....他們做了什麼改進.....但是這項東西到現在我都沒有看見....而這位出事的員工是做了三四年之久,賣場的管理人員疏失監督....竟然讓員工在擔任這項有危險的的工作...做出這樣的行為....硬要說是意外(所謂的意外是因為機率,但可以避免的,就不叫意外)....根本就是規避責任....賣場是附有連帶責任的...不是一句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為...與我無關....就可以撇清.....
ps.是皮肉傷???....我也希望僅僅就是皮肉傷....沒有人願意拿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去做賭注.....
家人的價值不是金錢可以衡量的....而我們都算是擁有正當職業不錯收入的人.....自身的工作報酬率遠比在這跟人喊價
的賠償金高出甚多....僅僅就是希望對方針對問題提出改進....也請他們負起該負的責任.....並讓賣場正視問題的嚴重
性.....而不是用意外來塘塞.....叫我們自認倒楣.....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