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14號那天凌晨遭小偷
偷走 錢包 手機 相機 DVD播放器 (有螢幕的那種) 身分證 健保卡 金融卡
連我的錢和金融卡都被偷走了 照理來說是不是房東要負責?
那個房東還一直咄咄逼人拿出3400的租金出來
我說 我有押1個月的押金給他 請他在那裡面扣
他說 不行耶 這是規定
請問大大們 有這樣的規定嗎?
事隔幾天後 房東竟然跟我說 房子要淨空 要重新裝潢
所以請我 跟其他5個房客班出去
可是 那天後 我一直跟其他房客問說
房東有叫你們搬走嗎?
其他房客說沒有
那好 我提前班 房東提前解約
是不是要賠償我們一點錢
他連說都沒說 就想叫我們搬走
還說 12月31號一定要搬走喔
氣到不行
他前幾天還在5X1租X網刊登要出租的訊息
那 請問 他說要淨空是淨假的
遇到這種房東我該怎麼處裡才妥當?
請大大們幫我想想辦法
P.S. 我租的是雅房 6個人住 隔7間 1間廁所
你糟小偷關房東甚麼事 ...
合約簽了 key 給你後 那就是你自己的空間 連房東進去你都可以告他
那他有甚麼義務要幫你看門..?
你不交房租 他本來就有要求你搬遷的權利
這跟押不押金是沒有關係的
說他錯? 是有啦 不過我覺得房東收不到租 要你搬 合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