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各位前輩
因家中有房子要翻修,就在桃園家具展的最後一天晚上,臨時起意與家母一同前往物色家具,
由於家母個性屬於比較直爽也較不會跟人殺價的類型
在看上了某款功能頗多的L型半牛皮沙發 (應該也能說是三人座加一張大方椅) 後,
心中產生了懶得在看下去的想法(其實之前我們也才看過幾家而已)
於是在小姐連哄帶騙之下,付了萬餘元的訂金
沙發特點如下:
1.靠背有關節可活動.需要椅面較長時,可往後上方移動
2.椅面可往前移動.整個人躺上去綽綽有餘.
3.椅面跟椅背附有腰靠
註:其實有照片,但是不知道直接這樣放上來會不會觸犯盜版規,
因此照片及廠商名暫不公開,後續如有需要小弟再放上來
因小弟的個性比較龜毛,習慣做完功課再買,
於是回家後上網爬文稍微做了些功課
藉由板上各位前輩的經驗,請教過業界的前輩
果然真的是買貴了....Orz
一套五萬有找的東西.居然用六萬多塊買
越想越不甘心...
於是下訂後沒幾天
我們就找了個非常迫不得已的理由─『房子有人要承租,因此房子決定不自用!』
希望小姐能夠退訂.畢竟東西都還沒生產.只是預收訂金而已
沒想到小姐居然說:
『我們公司規定,訂金是不能退的,就算要把訂金消耗掉,消費金額也要是訂金的兩倍才行!沒得商量...都是公司規定』
後來不得已只好再去門市挑選看看是否有其他合適的物品
誰知一表明立場之後,可以非常明顯的感覺得出來小姐完全不想理會我們,繼續玩她的電腦
小弟跟家母看完整整兩層樓後就直接走人
1.價格超出行情過多,買貴超不甘心
2.訂金不讓人退就算了.卻還強迫消費 (訂金 Double) → 怎麼想怎麼不合理,請問哪條法律條文有這種規定?
3.業務與店家人員服務態度冷漠 → 這點最令人氣憤
以上是小弟遇到的情況
請問各位前輩,小弟能夠用甚麼樣的方式
成功的將訂金取回,還望前輩們指點
感謝各位大大撥冗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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