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台灣銀行對保
因為代書怕人多會擔誤到時間
所以先至二樓把一些文件準備好
而我們先在一樓跟建商辦開戶的動作
開戶完後
果然是一堆文件等著我們簽簽簽 蓋蓋蓋
銀行是有告訴我
在核撥借款金額至建商名下前,會電話詢問並告知
最後銀行又告訴我,取款條會放在他那裡
我問銀行那可以放我這裡嗎?如果要核撥的話,我在跑一趟
她跟我說可以
後來,我又要求要加註"不得接受建商單方面要求即自行撥款,需獲買方同意才可撥款"
從這裡開始
建商一句,代書一句,銀行又一句的說過戶後,房子就是你名下了,但錢還在你的戶頭
這樣對建商沒有保障
我也回說,但是我有簽立商業本票,就算核撥前銀行有告知我們,但沒有認何文件但書而撥款,若驗屋沒過或出現一些問題,那我不就很吃虧
最後
取款條我沒拿(銀行說若要撥款還需代書陪同)
銀行也同意我加註,但是寫"銀行核撥時,需照會本人同意",但是我是加註在"借款申請書"上
只怪我沒有注意
應該要寫在"同意書"上的才對!!
對於我們這種第一次買屋的人
若沒有多做功課,實在是講不贏人家
而且代書還跟我說,那是以前的房屋借款才會這樣寫,現在都沒有了
搞到最後,我好像是奧客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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