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建商一句,代書一句,銀行又一句的對保過程

今天去台灣銀行對保
因為代書怕人多會擔誤到時間
所以先至二樓把一些文件準備好
而我們先在一樓跟建商辦開戶的動作

開戶完後
果然是一堆文件等著我們簽簽簽 蓋蓋蓋

銀行是有告訴我
在核撥借款金額至建商名下前,會電話詢問並告知
最後銀行又告訴我,取款條會放在他那裡
我問銀行那可以放我這裡嗎?如果要核撥的話,我在跑一趟
她跟我說可以
後來,我又要求要加註"不得接受建商單方面要求即自行撥款,需獲買方同意才可撥款"

從這裡開始
建商一句,代書一句,銀行又一句的說過戶後,房子就是你名下了,但錢還在你的戶頭
這樣對建商沒有保障
我也回說,但是我有簽立商業本票,就算核撥前銀行有告知我們,但沒有認何文件但書而撥款,若驗屋沒過或出現一些問題,那我不就很吃虧

最後
取款條我沒拿(銀行說若要撥款還需代書陪同)
銀行也同意我加註,但是寫"銀行核撥時,需照會本人同意",但是我是加註在"借款申請書"上
只怪我沒有注意
應該要寫在"同意書"上的才對!!


對於我們這種第一次買屋的人
若沒有多做功課,實在是講不贏人家
而且代書還跟我說,那是以前的房屋借款才會這樣寫,現在都沒有了
搞到最後,我好像是奧客一樣
2009-09-24 11: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對保過程 銀行
我一點都不覺得你是奧客耶. 本來就是應該這樣處理. 都已經簽本票,過戶到我們名下只是剛好而已.
交屋總是有不同的狀況可能發生,如果取款條先填好,放在銀行那邊,那就別想建商會好好把交屋有瑕疵的地方解決.
基本上我也是在取款條上加註"非經本人同意不得將屋款會給建商".
建議妳
可以保留10萬塊(自己斟酌)
當尾款
這樣建商還是會乖乖的幫你改善

前提是房子問題不大
若是問題可能很大
金額可以再多保留一些

一般建商都會同意這樣的作法
也不會被當成奧客
放心啦
這種行為是合理的......

雖然建商是想趕緊拿到錢,才會寫那張,但是如果起客戶爭執,那也不是三方樂見的..

況且
建商對自已蓋的房子那麼沒信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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