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一間中古屋
並陸續支付簽約金40萬
等待一銀貸款優惠利率2百多萬
但7月中旬代書告知
銀行核對房屋權狀與地坪不符
所以銀行不核貸
原因是有占到一點點隔壁的地
因為是社區型別墅
仲介通知屋主處理
屋主再去找建商
說要鑑界、到地政去查
最後說因為土地持分多筆
住戶有簽該筆使用權同意書
後來到了8月中仲介又告知
之前屋主也有向安泰銀行貸過
所以要再送安泰銀行貸款
(此時1.325%優惠利率已經沒了)

前幾天仲介告知安泰也不給貸
已經快3個月了....

因為產權的問題影響到小弟的優惠利率貸款
小弟認為要求解約是沒問題
那可不可以要求屋主賠償呢??
,請問是哪家仲介這麼沒魄力也沒能力?
哪有這般天兵的仲介,房子要賣人,簽約了才發現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