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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惡質有線電視業者侵門踏戶擾民

我有個朋友,遇到一件很扯的事。

這個朋友簡稱Z君,是家庭主婦,平時在家帶小孩。先敘述一下他家是舊型五層樓公寓,一樓是早期有圍牆的那種庭院。一樓早在十幾二十年前已把住家往庭院外擴成室內,所以Z君家住二樓當時就把一樓外擴的部分加了欄杆變成室外陽台。

今天下午Z君剛好有兩個朋友來家裡玩。突然朋友A發現Z君家陽台怎麼有個男人在那邊走來走去?原來是第四台頻道業者,自稱”X”頻道要來檢查是否有偷接線路。於是Z君嚇了一跳,開了窗戶問了工作人員說:是誰准你上來的?你們有通知嗎?因為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沒經過通知就自己拿著高梯爬上Z君家的陽台,於是Z君告訴該工作人員再未經通知就爬上陽台就要報警處理。

過了一會兒,下樓抽菸的朋友B按了樓下大門門鈴要Z君幫忙開門。上樓後朋友B說查線員一直反覆不斷跟她說,Z君家一定是偷接第四台所以心虛不讓工作人員上陽台查線。但是朋友B就告訴查線員說Z君家的確有電視,但是當初因為小孩出生,不想讓小孩整天看電視,所以就把第四台剪了。真的沒有第四台,Z君家裝的是電腦,用電腦接電視在看。並沒有偷接,當然查線員並不相信朋友B的說法,一口咬定就是偷接才心虛,就離開了。

晚上,Z君老公回家從郵箱拿了一張第四台業者開的單子,意思是說Z君家偷接第四台線路,第四台業者依法可罰款之類的警告。本來下午偷爬陽台的事Z君想算了,但是接到這張單子警告,明明沒做的事還要被硬栽贓。Z君氣不過,打了上面的申訴專線想要申訴。本來客服人員說要幫忙接下午的接線員,Z君說不想跟接線員講,請接主管。

於是一位吳姓主任接了電話,接電話後Z君告知了對方家裡的住址,跟下午發生的事情,沒想到吳主任用指責的語氣跟Z君說他一定是心虛所以不讓人家上樓去檢查線路。Z君說沒接就是沒接,會趕查線員的原因是因為沒告知,這種感覺不舒服,換個角度想,如果是吳主任你的妻小在家,突然有人沒通知就跑到你家陽台,你會怎麼想?吳主任於是就很兇的對Z君說,那是你家嗎?有進到你家裡面嗎?為什麼我們不能上去陽台查線?你們那個陽台明明是違建…之類的惡言惡語。

Z君也很生氣,問說:請你們按個電鈴通知一下有這麼困難嗎?你有通知難道我會不讓你上陽台查線嗎?吳主任於是辯解說他們有上二樓按Z君家門鈴,但是沒聲音,也有敲門但是沒人回。並不是沒按,所以才自己上樓。Z君說:家裡的門鈴的確是壞了也沒修,但是樓下大門口有對講機,也沒壞。總是可以按一下通知吧!不是你說來我家門口按了門鈴沒人回你就可以自己爬上來,這樣跟小偷有甚麼兩樣?

吳主任很妙竟然辯稱說:我們有按啊!我們按的是隔壁的門鈴。Z君聽了更氣說:你按隔壁的門鈴爬到我們家,這樣不是很好笑嗎?後來Z君就說反正以後如果再被我抓到你們沒有通知就自己爬上陽台,我就是報警處理。吳主任就以耍流氓的口氣說:你報警啊!警察局就在我們公司旁邊啦!沒有在怕你的,你去報警我也可以跟警察說你們那是違建…Z君氣到不想繼續跟他說下去,就問他說找你主管來,我不想跟你講。沒想到那吳主任說甚麼他已經是那個單位最大的主管了,問Z君還想找誰?於是Z君氣到掛電話。中間吳姓主任有說他下午也在Z君家樓下,所以Z君猜測跟朋友B說話的應該是這位吳主任。

Z君掛掉電話後想起有個要好同學剛好在該頻道的總公司當工程師,於是打電話說了前後細節後,好同學告訴Z君,那應該是外包業者,因為他們總公司並沒有這個人,且好同學也已經不是第一次聽說查線員的惡行惡狀了,他們同事的親友也有許多人遇過,而且打申訴專線根本沒用。下次如果第四台再未經通知找上門,就直接拍照錄影,然後打給警察,因為平時Z君家只有老弱婦孺,還是請警察來處理會比較妥當。

但是因為在申訴之時,Z君有告知對方家裡的地址,她現在有點擔心對方不知道會不會做甚麼事。請問各位大大建議該怎麼做比較好?給我朋友一點意見吧!(白天家裡只有婦人跟幼兒,業者態度這麼惡劣,難道只能委曲求全嗎?)
2009-07-28 15: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有線電視業者
報警處理

住戶 就算 有偷接的行為~

相關業者 想要進入戶內檢查 也必須會同管區 同時出示法院搜索票

否則一律違法~~
我比較想知道是那一個縣市的有線電視供應商~

可以外包到如此惡劣行為的工人~

這樣大搖大擺的擅自進入...

”X”頻道...

我可以猜是中部的某一縣市的嗎??
Phoenix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是那一個...(恕刪)

找閑著發慌的記者
給它爆開
樓主不仿先寫信到NCC投訴一下
Miao Yi wrote:
我有個朋友,遇到一件...(恕刪)

我猜吳主任跟接線員是同一個人
否則他怎麼知道按的是隔壁門鈴?

遇到這種事就報警吧
家裏是不是違建, 不是第4台業者可以認定的
更不可以據此侵入

刑法第三百零六條 (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附連或圍繞他人住宅或建築物之土地

所謂無故侵入,係指行為人無權或 無正當理由,或未得住屋權人之同意,而違反住屋權人之意思,以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之方式進入他人之住宅或建築物,至其係公然或秘密、和平抑或強行為之,均非所問。而有無正當理由而侵入,其理由正當與否,應以客觀標準觀察,凡法律、道義、習慣等所應許可,而無背於公序良俗者,是可認為正當理由。又所謂住宅係指供人住宿之房屋,建築物則係指圍有牆壁,上有屋頂,可供居住或其他用途之土地上定著物,附連圍繞之土地則係指附連或圍繞他人住宅或建築物之土地,該附連圍繞之土地本質上即有保護居家安全之作用在
我也遇過類似情形

第四台業者都是黑道在經營的

超囂張
再打電話去抗議順便錄音,要錄下他們沒經過你與許就擅自爬到你家陽台,再去告他們私闖名宅
這種人就算我家違建會被拆也要告死他!
何況已經是十幾年前的舊違建,不一定會被拆,就算拆也不是警察局管的!
1. 投訴XX周刊~~
2. 隨他怎麼說,先報警再說,擅闖民宅
3. 把業者公佈在網路上吧~

以上
公布那家公司吧

給記者取材

造福一下記者 業績壓力.......................
科技始終沒人性~~~錢飛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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