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購買了一個預售屋, 準備交屋了.
可是我發現新大樓的陽台外觀與預售屋時的文宣都不一樣.
預售屋的陽台外觀有舖上瓷磚.
實際大樓的陽台卻沒有舖上瓷磚.
這個建商建了很多社區,也只有一個社區有按當時預售屋上的外觀建造.
建商一直堅持合約上有註名建商有權更改大樓外觀設計.
合約也是有載明陽台牆面貼高級瓷磚
當初簽約購買房子是基於當初的設計.
況且,建商也沒有以書面通知外觀更改.
假設建商有權更改大樓外觀設計, 那他要改成怎樣,消費者也沒有辦法嗎?
我想請問大家:
1.) 有人告訴我,現在廣告文宣也是為契約一部分.
這是真的嗎 ? 有實際的判例嗎?
2.) 我找消保官申訴這件事情,會不會有用.
這是從住戶部落格中借用的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