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家父付了頭期款給我弟買了一間小房子,所有權人是我弟,房貸也是我弟在繳,最近因為他要出國,會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在台灣,所以他決定不再繳房貸,要將房子還給家父 (其中有一些原因不方便說明)請教各位達人1) 有房貸的房子純過戶給家父,原來的房貸可以直接移轉嗎? (因為那是優惠貸款)2) 這樣子的過戶行為會被課稅嗎?(房屋市價只有二百多萬而已)先謝謝各位的說明~
hazeT wrote:1) 有房貸的房子純過戶給家父,原來的房貸可以直接移轉嗎? (因為那是優惠貸款) 應該不行,但過戶沒問題,過完戶之後繼續繳原來的貸款也OK,但很有可能違反當初簽下的貸款合約,放貸銀行發現之後會有問題,所以重新辦貸款比較保險。hazeT wrote:2) 這樣子的過戶行為會被課稅嗎?(房屋市價只有二百多萬而已) 用「贈與」方式過戶應該課不到稅,目前每人每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度,而房地產是以公告現值計算遠低於市價,所以應該課不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