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村農舍對多數人而言應是還算陌生的名詞, 但在桃苗地區已有幾個(成功)案例.
集村農舍的誘因是在於可以讓市區周邊便宜之農地興建住宅, 但缺點是類似預售屋的機制, 存在某一定之不確定風險.
這個建案基本上在2003年就開始啟動, 因為制度之故, 所以20戶之建案各有"起造人".
在2004年看到此建案時, 雖然有些心動(相對便宜), 但由於還是存在疑慮故沒有下定.
直到2005.06此建案取得建造, 終於在2005.08簽約下定.
取得建造後又拖了許久才真正開工, 初期之進度還可以, 但收尾就慢了許多.
本預期2007可完工交屋, 但後來拖到2008.02上下才真正完工交屋.
由於起造人並非本人之故, 所以自然沒有報稅時之自用住宅利息扣除問題.
但還有更慘的, 另一期的住戶即使在2003就訂購, 最快也要到2009/E才能交屋.
有兩三戶之鄰居因原起造人之個人財務因素, 目前步入法拍/債權問題.
但其餘的住戶算是幸運, 至少現在可以搬入新家.
五年後才能過戶是個問題, 現在才過了不到兩年.
----------------------------------------
雖說有以上總總問題, 但有獨立農舍相對寬敞及綠地還有接近市區之便利性還是相當吸引人的.
安全性是指若是該農舍蓋得太漂亮, 除非是有財力獨力雇用警衛, 否則隨時可能有宵小光顧.
便利性是指在市區周遭的農地也不便宜, 例如某集村建案的農地市價約3.5-4w/p, 若是要建普通農舍光土地成本就超過2kw......
若是偏遠些當然可以找倒<1w/p之農地, 但相對之便利性就差了許多.
若是有時間等上個5-8年, 其實是可以用自家之名義來申請集村農舍, 但建商半途落跑之風險還是跑不掉, 只是屆時之損失有限, 就是要多花幾年來解決法律問題.
集村農舍之建案申請同時跟普通建商之利益有衝突, 所以建照之類的常常因故而拖延.
但無論如何, 總是有建案已經成功.
仔細研究之後,放棄了.....
原因不外如下:
一、過程中無法掌控時程,對於房屋使用的規劃無法配合。
二、交屋前不確定性很高,可能會因為建商與住戶的財務狀況或政策變動產生很大的風險。
三、近市區但與市區房屋售價之差異不足以吸引個人投入,且地點通常較為偏僻
四、此類房屋五年內不得脫手(印象中),脫手價格想必不會太高,屆時省下的房價大多只是反映在中古價格的低落上(有點類似汽車購買的狀況)
五、住屋鄰居的程度比較不易掌握,畢竟『千金買屋、萬金買鄰』這句名言可以好好深思。
最後還是放棄的這類型的房屋,新成屋與中古屋的選擇很多,桃竹苗可以找到不貴的房子,因此個人評估不需買集村農舍的建議,給予大家參考!
加上時間一久, 原承購戶難免有人財務或其他因素出狀況, 屆時問題更多.
但地點則不盡然會偏僻, 當然不可能是在市區, 但在小城鎮的市郊也不壞, 反正小城鎮本來就小, 某些建案沒五分鐘就可以到達市鎮中心.
關於五年不能過戶之規定確實不適合投資客, 但自住者本來就沒這個問題.
至於住戶品質應該更不用懷疑, 願意"賭"個未來美好居住環境者應該多對於居家環境生活品質有一定期許者.
集村與獨立農舍最大之差異在於集村是20戶以上之小社區, 還有能力共同聘雇警衛人員, 一方面安全有了基本保障, 另方面也不會那麼孤單.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