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銀行跟我說要加保他們的房貸險
20年期,保額是貸下來的款項
20年內我掛點的話,保險金先還清貸款,
餘額給我的受益人
(說穿了就是20年定期壽險)
銀行說有保的話核貸的金額才會比較高
我覺得好像銀行趁機賣保險
銀行這樣做這樣合法嗎??
一張保單,保險人是你,保費你繳,
受益人卻是第三人"銀行"。
是不是覺得有點詭異阿。
再多找兩家銀行,三家互相比一下吧。
你有籌碼後,如果他還要做你的生意,我想它應該就會把這項多餘的推銷給吞回肚子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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