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因為我想換大一點的房子
所以想把舊屋賣掉當頭期款,尾款用優惠貸款......
媽媽很好心想把舊屋買下,並且以房屋"市價"交易
現在又正好有優惠房貸,因此媽媽也希望可以利用這機會買屋
但是媽媽沒有工作,只是有一些小小的打工收入
他有屬於自己的房子,而且很值錢,又有軍眷的身分
不知道這樣的背景,是否夠資格申請優惠房貸???
剛剛打電話給第一銀行的合作代書
代書劈頭就咬定這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奇怪?為什麼二等親的交易一定就是便宜賣?
我沒有要便宜賣給媽媽啊,就跟一般的成交價一樣啊
為什麼會有贈與的問題呢?
我跟那位代書講半天,他完全不聽我講話,就是一口咬定我會賤價賣給媽媽= =
另外,他也說媽媽申請的身分有問題
因為沒工作沒有財產證明
我也跟他解釋媽媽有房地產與境外資金
代書不知道是不是沒聽懂,又是打斷我的話霹靂啪啦狂講
最後我失去耐性,覺得無法溝通,隨便應付他就掛了電話
本來想問銀行那邊的代書最快,所有問題與不懂的都可以問他
因為舊房子還有貸款,貸款銀行是第一銀行
就想說乾脆整個過戶都給第一銀行辦好了,簡單一點
但是感覺第一銀行的代書態度有點差,連起碼的聽我講話都不願意
拼命講他自己的,有點無法溝通......
因此想請問這裡比較懂的人
1.以市價跟媽媽交易房地產,真的還會有贈與問題嗎?
2.媽媽有房地產與境外金資(正在調回台灣)的狀況,申請優惠房貸會有問題嗎?
或是乾脆換一家銀行問= =?
謝謝大家
站內網友自辦二等親房屋買賣
2.跳過代書,直接去問銀行的房貸部
感謝大家回答
有朋友建議所有款項交易可以用匯款方式
比較可以提出證明這不是假交易真贈與
若真的可以透過匯款作為真實交易的證據
是否就可以跳過二等親"申報贈與"的部份?
其實我的例子,應該是可以不需要透過代書當中間人
也可以省下代書費用
只是過程對我來說有點複雜
現在真的考慮乾脆花錢了事
我自己想的過程是....
1.媽媽自己提出財力證明,去辦優惠房貸(他名下雖有房,但這次是首次優貸)
2.優貸下來,以匯款方式撥入我先生的帳戶,我先生再結清原房貸的剩餘貸款
3.剩餘貸款結清,尾款部份,媽媽以匯款方式匯入我先生帳戶
4.房子交易過戶
這樣應該可以跳過"申報贈與"的部份吧??
若國稅局來查,也確實有匯款明細,可以證實買賣行為而並非贈與
不知道我這樣想會不會太過單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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