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建商更改了公共設施的設計。住戶有權要求嗎?

小弟買了一戶預售屋,但日前發現建商將樓梯間原本要使用整面玻璃磚的採光走廊(約90X200cm)
改成像氣窗一樣的小窗口(縮小為1/4),採光整個就變差了。

當初買屋時代銷小姐,也是跟我說整面的玻璃磚,代銷中心的房屋展示模型也是如此
而且當初會選擇目前的這一戶,多少也是喜歡這個走廊的設計。

那天發現這個改變有跟工地主任反應,他說玻璃磚整面容易裂,結構等因素,所以更改設計。
翻開合約的特約事項,為維護建築物外觀,本公司及建築師保有各項立面,顏色,材質,規格,公共設施等平面配置即設計之修正權力,但以不損及購屋者之權益為原則。

採光變差可以算是損及購屋者權益嗎?

住戶有立場提出要求維持原設計嗎? 還是只能默默接受這一切呢? 無奈中~~
2009-04-18 19:00 發佈
lamina wrote:
.翻開合約,上面的確的在公共空間上建商有更改的權力(恕刪)


看到這句..應該就是摸摸屁股接受了@@
lamina wrote:
小弟買了一戶預售屋,...(恕刪)


有一好沒兩好~~玻璃磚採光好~~但是相對的走廊內的溫度會提高!!
此做法比較適用於寒帶國家~亞熱帶國家~則會提高空調使用量~
電費及熱氣都會提升!

縮小成1/4~不知道長寬各剩下多少~現在響應節能減碳~
其實可以再次詢問建商修改的用意為何!!

謝謝^^
先了解原因
再去做判斷吧
如果單純因為建商做變更
就認為是偷雞摸狗偷工減料
那也太小看建商的實力了
很多建商蓋房子利潤是以億計的
幾百萬對她們不過都是零頭
再多的言語包裝 掩飾不了個人的私利
建商方面的回答是
玻璃磚整面容易裂,又有熱脹冷縮,下雨天易滲水,維護不易等因素,所以更改設計。

可是玻璃磚使用於外牆的設計早已行之有年,只要施工得當這些問題都可以避免
參考http://www.gwan-ming.com.tw/

整面的施作更小面積的玻璃磚一定有價差
建商賺多賺少?我真的沒再CARE
當初買了那戶,只能說我未來10幾年的血汗錢都投下去了
當然希望將來房子能符合需求,一個很好的採光設計
在蓋到3樓左右時,還有看到預留玻璃磚的洞
現在結構蓋完後,洞又被補起來剩下1/4,整個看了很納悶
當初在決定購買時,這個梯廳走道的自然採光,可是大大加分的地方
說真的要我自掏腰包改回原設計我都願意
梯廳屬於公設的部份,又涉及到建築物外觀,無奈阿~




lamina wrote:
建商方面的回答是玻璃...(恕刪)


感同身受~~花了十幾年的血汗錢購買房子~~
換得一個往後要注十幾年~且設計未符合需求(一個很好的採光設計)

真的是誰也都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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