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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落幕!

這大樓一開始追到現在,
第一次發文....
好想知道劉設計師是什麼樣的心態來面對阿桂大大。
真的有本事就來01澄清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

法律是道德最後的防線...希望可以保障對的人....
我不相信劉大設計師去告版主,對她有什麼好處,只會讓更多鄉民產生反感,我也將這訊息轉給一些親朋好友,讓更多人注意裝潢的細節,選設計師,要小心。
我越看越迷糊了~
妨礙名譽不也是刑事案件嗎~ 怎麼會開民事的調解庭咧~
就算是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也應該是先有刑事庭阿~

設計師做成這樣真的令人大開眼界阿~

阿桂0312 wrote:
故事大綱:8/14 ...11/9 接獲台北市政府民事庭書狀一大疊(劉嘉雯獅子大開口要求400萬損害賠償)...(恕刪)

劉嘉雯開大口不只400萬,16號字體及二分之一版面(高26公分、寬35.5公分)刊登如附件一、二之道歉聲明於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全國版第一版下半頁各一日,這四大報全國版的版面應該也超過百萬
對方越來越離譜,我也越看越不爽,上次提告稍微嚇嚇阿桂,這次又提告寫這恐怖,別以為寫這麼恐怖,業主就會怕!!

阿桂加油主動出擊吧!等這波選舉後再找議員談看看
我們小老百姓就是太善良了....都會想留一條路給對方走..應該直接向國稅局檢舉漏開發票還有獎金可拿!
"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台語)..這是老祖先留下來的話...但是現代的人..做錯事..非但不會認錯..
反而很兇的回應說"都是別人的錯"...法官???看見司法這麼亂..我已經不太相信..這個社會讓我相信的就只剩"那四個小孩了"不是嗎?我自己本身也遇過類似的事情...所以很能體會阿桂大的心情..
劉家雯小姐...我很想問您?您也是有家庭的人..或許在您的"專業"可能只花費您1/10的時間及金錢就可將此事圓滿解決..但您卻不這麼做...反而要求賠償..這種做法讓兩敗俱傷..若一開始就承認設計圖有錯願意幫業主修改...我想在此所有的網友都會為你拍手叫好..畢竟這樣的設計師不多了!然而您卻做了一個做不明智的決定.."提告"我想這樣的設計師也不多...當設計師..應該會有個初衷...希望您的初衷是好的!
請您記得每個找您的業主對您有著百分之百的期待及信任..這些是無價的...而業主花的精神及金錢遠遠大於那百分之百??最後請您記得"人在做,天在看"....我想我們這些比您年輕的人應該還看的到你的未來!祝福您!

chunyuan wrote:
我不相信劉大設計師去...(恕刪)

非常認同你說的喲+1

我將這主題po在我的臉書上 讓大家轉來轉去好了...... (不知這樣會不會被告 亂傳播.......)
DEAR 阿桂大:
看到你收到的民事庭文件.只能說你必須要採取法律途徑了
建議先找律師諮詢(諮詢不用錢).看要如何處理.切勿道聽塗說
一般律師收費:6萬元(一審宣判).民事通常一審會定讞
以對方求償金額達2百萬來說.以故意跳過可以用簡易庭處理(100萬還50萬以下可以用簡易庭)
簡易庭在審理期會較快.目前已不太可能用簡易庭判決.
長期興訟會導致身心俱疲建議還是交給專業人士處理會比較好
若需要律師我可以介紹我的律師給你
切記興訟靠的是證據不是靠嘴巴.目前發展的結果你不告(反擊)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
若後續再不處理可能會贏的官司也會變成輸


阿桂0312 wrote:
故事大綱:8/14 ...(恕刪)

亞歷山大 wrote:
DEAR 阿桂大: ...(恕刪)


大家都一直支持丫桂,我也是很挺版大, 必竟我們都是一般市民!~ 老實說也不知要如何協助版大OR給予專業的法律意見,現只能上三不五時上來這裡看一下。
小弟也是首次購屋, 開始思考找設計師這件事.
版大的遭遇令人憤慨 . 不能幫忙什麼, 只能回文推推人氣.
祝福版大能有好的結局.

這世道, 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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