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結果不能公開,我來說說過程好了。
【105年8月22日】開調解會
約了下午一點半,我一點二十抵達調解委員會,空蕩的大廳沒有人...去問了服務台,服務台的人問了我的名字後說沒有這個案子。
(現在是什麼情形?我被放鳥了嗎?應該不至於吧???)服務台的人說可能對方要現場申請,我問現場申請與事先申請有什麼差別他說沒差。五分鐘後櫻花公司的人來了,果然是現場跟服務台拿單子填寫。
這次櫻花的出席人員是總公司課長李先生、總公司張小姐(就是上次在我家對談時的那位女性)、復興店曾經理、復興店劉姓設計師。調解委員來了解情形,我大概說明是產品品質很差、施工效率低、事後處理態度的問題,也拿出我整理好的文本資料夾與照片資料夾(對,我洗了60幾張照片為證),委員沒時間看長文,就翻了翻照片,
「嗯嗯、就是一些瑕疵嘛,那我們來看要怎麼處理這些妳會比較滿意...」
此時設計師劉先生拿出筆記本開始跟我解釋水槽下的洞他預計要怎麼處理,還強調他原本那樣真的是最好的設計了。(如果是最好的設計了現在又何須修補?啊、是因為遇到了一位大奧客吧!)事實上我根本就不想聽。我來這裡不是為了聽你說這些的。我說:「這是最下下之策了,這是我最後最後沒有別的方法了才會這樣處理。而且就算要處理我也不願意再由你們來處理。」
(此時詢問調解委員可否錄音,委員說不行,所以以下是記憶力大考驗。)
我看櫻花的人完全沒個像樣的切入點,就單刀直入地說,我還是三個方案:第一、打掉帶走。第二、拆掉重做。第三、我付三機加水槽水龍頭的錢,你們也不用善後了,以後大家別往來。你們都不能接受也沒關係,就調解破裂下禮拜繼續出席住宅消保會的調解而已。
總公司李先生表示,先確認一下目前沒有問題的物件就是三機、水槽水龍頭(我說水龍頭不是沒有問題喔,我原本選的可是進口水龍頭)、人造石檯面(我說矽利康收邊跟下面的木板縫我也覺得有問題,可以修補我知道),這幾樣的價錢公司昨天算了一下,大概是六萬左右,也就是說櫃體的部份大概是七萬五,如果櫃體的部分打對折,公司負擔一半○小姐負擔一半...
「打掉。」我打斷他。
李先生尷尬地說等他講完,其實我沒有很仔細聽他後面說什麼,意思好像是水槽下的櫃體重做,其他部份門板該換新的會換新,該處理的會處理,大概這樣吧?
「打掉。對折我都不願意買這樣的東西。」
雖然檯面本身是沒問題,雖然三機加水槽水龍頭加檯面你們估的價錢是六萬,總之我只願付訂金那五萬。眼看第三個方案似乎沒得談了,李先生顯得有點為難,表示以公司立場當然不希望拆掉,重做的話價錢...我說我可以照原價付沒關係(我本來就不是為了砍價所以吹毛求疵挑剔)(如果你櫻花之前就拿出該有的品質何須走到今天?)。但若要重做的話我要求換門市服務,我不願意再讓復興店的人處理。
最後李先生向調解委員表示他們要討論一下,一行人就移到遠處去討論。
總之,最後櫻花選擇了其中一個方案,
至於是哪個方案,因為我答應李先生不在文字中寫出來,所以只好讓大家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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