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kcnet wrote:
其它的先不要管,把瓦斯桶視為你的財產,即然是物品,一定會有折價的金額...(恕刪)
不是說一千元是買所有權嗎?
這會兒又變成物品了?
fkcnet wrote:
瓦斯桶的所有權在於客戶,所以在客戶賣回瓦斯桶時,
才會有價差的問題...(恕刪)
客戶除了賣回瓦斯桶,還能怎麼處置?
結果賣回又被您們給折舊掉~~~
都是您們說了算?
fkcnet wrote:
你要全新品也是可以啊...(恕刪)
fkcnet wrote:
人家遊戲規則是訂這樣,你就可以接受,為什麼瓦斯行訂這樣的規則,你不接受?...(恕刪)
fkcnet wrote:
瓦斯同樣也會,瓦斯業者綁客戶的方式就是利用瓦斯桶...(恕刪)
fkcnet wrote:
對消費者不公平?那你大哥不必用瓦斯...(恕刪)
fkcnet wrote:
大哥,只要瓦斯的開關是緊閉的或瓦斯桶內沒瓦斯...(恕刪)
fkcnet wrote:
你可以賣給瓦斯行,可以請資源回收業者回收,可以轉賣給有需要的人,那是你的東西...(恕刪)
fkcnet wrote:
到你最後不用時,在你手上的瓦斯桶就是你的財產...(恕刪)
fkcnet wrote:
而此方式不為大眾所接受,故才有一桶換一桶,而不是你原來所持有的。...(恕刪)
fkcnet wrote:
賣斷給客戶,瓦斯桶上有公司名稱及電話,這就是柔性的綁住客戶,了解嗎?...(恕刪)
fkcnet wrote:
桶內殘留瓦斯,你可以把開關打開放置於通風處,這樣就不會危險了
...(恕刪)...棄置在大太陽下,也不會有問題...(恕刪)
fkcnet wrote:
那瓦斯呢?你有出檢驗的錢嗎?...(恕刪)
fkcnet wrote:
另一段叫你去找瓦斯行是反話,因為幾乎沒有瓦斯業者
會同意你所謂的押金制...(恕刪)
fkcnet wrote:
所以啦,你現在是買一桶還是買二桶,你問問有沒有買二桶而虧到的大大,
因為買二桶制是不合消費者的使用習慣及支出,所以才是一桶在不斷的替換
你到底搞懂了嗎?...(恕刪)
fkcnet wrote:
最早是因為瓦斯牌照並沒有開放競爭,所以瓦斯行樂於購買新瓦斯桶來借給消費者...(恕刪)
fkcnet wrote:
合法的業者就要吸收其黑心桶子嗎?
我想你做生意也不會這樣做吧...(恕刪)
fkcnet wrote:
你問我店家倒掉,消費者該怎麼辦?這問題問的好,你去問目被雷曼兄弟倒帳的人怎麼辦就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