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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履約保證的什麼都不能保證.....

履約保證能保證什麼?

我曾經透過黃色領帶賣過一間中古屋

那間房子我貸款超過成交價200多萬

定金跟用印買家還給我200多萬

我那時候在想這是什麼仲介,別人賣房子收尾款

我賣房子要付尾款400多萬這是什麼狀況
不知道樓主是不是第一次買不動產
有時候因為交易金額太高 恐懼感自然重
所以才會戰戰兢兢的檢查細項 看來樓主現在是驚弓之鳥

撇開仲介的態度問題 (有時候真的只是一個態度問題 還有其所延伸的 信任問題)

回到樓主的問題
如果你仔細檢查合約
應該會有 "除特約事項外 以現況交屋"或類似字樣
所謂的 "特約事項"就是你說的那些水電 漏水等等 如果沒有載明(而且載明清楚)這應該是樓主自己的問題 已經讓雙方議約卻沒有檢查合約是否有忠實記載.....
以現況交屋就是 沒有瑕疵擔保 (當然有例外 不過如果你想主張 祝你好運)
如果你主張因為買賣前你沒有仔細檢查屋況
那反問 你都沒有檢查就決定要買還付了一百多萬 這.....

另外合約應該還有一條 "完整合意" 目的就是把雙方先前的所有約定以簽署的合約取代 這表示雙方不能以 "那天你在電話上說要怎樣怎樣 不然的話就如何如何" 去變更合約的內容 (當然有例外建議去翻一下民法)

總之 如果樓主的癥結是情緒 對仲介 代書等的不滿 那我非常能體會但三不五時總會遇到這種人
如果不是 看不出來你在不高興啥
看到這真的覺得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引言 2011-05-20 07:38 by shean9019
大大您說的屬實
可以告到法院
不需要賠償
也可以直接點出是哪家仲介
哪個業務員

另外持份問題
甚至可以升級到法律層面
不是詐欺就是偽造文書

您不需要這麼委屈
合約不是寫了才算
要是代書也有聽見
法官會依對妳們有利的部份判決
=========

這位大大 不要害樓主
靠這點資訊你就可以判斷非詐欺即偽造文書 這太武斷了吧
合約如果不是寫了才算 那何必要書面呢
樓主有份合約 原屋主也有同一份合約 法官就一定會依據有利樓主的證據判嗎
樓主應該去找律師討論一下吧
至於這位大大 不要這麼不負責任的亂給法律意見
說不定會害樓主告不成又違約 得不償失
frankyyyy wrote:
最後多賣的價錢被我凹成對分,不是我愛凹,而是我不甘心,因為我事後猜的到其實他就早知道可以賣到那個高價,所以才故意要我先答應他賣高價算他的,還不電話通知突然晚上9點登門拜訪,不見他還不行。真的很賤!...(恕刪)

方便透漏價差大概是在多少嗎?
我也是剛買房子而覺得被欺騙的人,看到你的遭遇,有感而發跟你分享一下。
我覺得自身的權益千萬不要放棄,板上很多意見並不實用,只是來亂的。
建議你到當地政府的消保官那裡針對你的問題提出申訴,房仲才會怕
另外花點小錢去找一個信得過的律師諮詢一下,請他發個律師函都很有用。重點是才能知道你有沒有理!!
這樣時效才不會過去,不會被一大堆有的沒的意見拖住你的時間,讓錢白白撥出去。
法律真的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看了版大這篇文章,真的要小心「仲介」

雖然很多人都說有好的仲介,我也相信有!

但看了01之後,發現仲介的手法還真的多到摸不清啊。

版大無論如何,還是要盡最大的力量維護自己的權益!!!

加油!
難道老大廈就無此顧慮?

sttit wrote:
就是為啥我不碰老公寓的原因了
版大我又來了.....

我要說明我已經打電話去找過消保官,結果----消保中心接電話的人直接跟我說像我這樣,就直接找律師吧!因為消保官最多也只會做仲裁,仲裁不過也只會上法院,你這應該上法院上定了....

我說:不能直接和消保官談嗎?

回答:談也是多談,不要太麻煩,我介紹你有公設的免費律師,你趕快去諮詢......

所以,我沒接觸到消保官!

...........

看著自己的經驗,有人挺有人批,感覺很複雜。

我重申一次:我不反對履保,但是履保是有瑕疵的。包含:

一、應明訂可以扣尾款,不必多,但必須可以扣。不然履保只有最後代書一關可以把關,傻小朋友如我,往往不認識什麼可信賴的代書,也就傻傻遇到「房仲的代書」,那可以把關到多少呢?尤其是點交同意書其實也是寫得很模糊,解釋空間很大,許多地方是不能給買方保障的。

二、應明訂可以扣住房仲服務費。不然像我這樣的血淚教訓,就是超級......真是的,出錢出那麼多還要被罵,還要被罵後繼續出錢.....

所以,世事真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沒遇過不會知道是怎樣,即使別人遇過也不見得和你相同。

朋友都說我最近頭上有很多隻烏鴉在亂飛和烏雲在打轉,瞎事才會這麼多....

我只能祈求,這麼鬼遮眼、鬼打牆、一堆鳥事下買到的屋子,可以是值得的.....

希望熱心的大家也不吝給我集氣,謝謝了!︿︿

另外,提醒大家,從我這次教訓我要說:

1.只要談好價錢了,真要簽約前,只要有遇到要簽名,你就一定要先說:「等等,我詳閱內容一下!」寧可細看60分鐘,其餘大家睡著或生氣了,這時也要當個認真念字的好學生!別太相信什麼審閱期,簽約現場離開後,很容易就是爭議的起跑槍響。我後來認真閱讀條款,發現其實要一個字一個字把小字們全部讀完,其實不需要10分鐘......還有代書要跟你拿印章,你要先問幹嘛用?因為我簽約時代書說印章拿出來,我拿出來後,他就在契約上一直蓋了,包含本來應該是要簽名處,而且是全部蓋完後,才叫我補簽,所以大家知道學問了吧!要簽章處在你尚未拿到契約書前,其實都已經有你的印了。----因此,簽名不要隨便簽,印章就算是閒用印章,也不可以在這時隨便拿出來。

2.感覺房仲不對勁,其實這屋子就別買了。我當初就是沒堅持這點還買下去,所以.....現在也只能一直阿Q地安慰自己,不會有事.....因為已經買得比市價貴了!

3.錄影機或錄音筆要從只要進到房仲公司就一定要直接開動。可以直接拿出來使用,我相信很多東西都會大不相同。準備買屋前,請先確保手機有電話錄音功能,因為房仲何時打來很難確定,請先準備。從談價到交屋,都要一直使用!(我懊悔死了.....)

4.履保和以前的交款方式應該說都有優缺,請慎重衡量。因為這是你最關鍵的把關者,你要想清楚。

5.即使法律有保障的東西也不隨便相信,一定要要求用白話而白紙黑字的狀況,把想要的東西說清楚(這個在平常就要做功夫,而且要字斟句酌)

6.假如買得順利,就可以開開心心,假如買得不順利,至少用自己的悲慘看能否再稍微拯救小部分人。因此買得不順的人,要努力花時間上版上打字啊!










dreamnew wrote:
我重申一次:我不反對履保,但是履保是有瑕疵的。包含:

一、應明訂可以扣尾款,不必多,但必須可以扣。不然履保只有最後代書一關可以把關,傻小朋友如我,往往不認識什麼可信賴的代書,也就傻傻遇到「房仲的代書」,那可以把關到多少呢?尤其是點交同意書其實也是寫得很模糊,解釋空間很大,許多地方是不能給買方保障的。


看來你對履保還是不清楚,而且極度不信任....

1. 履保是保障買賣雙方,而不是只保障買方...
如果讓你可以扣尾款,賣方何必用履保...

2. 代書了不起只收費 1 萬多,他為何要亂搞,有必要嗎??


我覺得你是後悔買了這房子,然後開始懷疑所有的人,所有公司,銀行...



消保中心的人說的真對,不愧是專業人士... 去找律師吧~~

請律師幫你找漏洞解約....


為誰辛苦,為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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