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價1500萬,是在20010904簽約的,頭期款500萬元是老婆出的,自己付180萬元(含10萬元是過戶的費用),貸款830萬,其中250萬元是政府優惠房貸,貸款是由我付的。大約在95年4月時全部貸款清償完畢。
地點在台北市北區靠近天母的磺溪。權狀49坪,室內約34坪,一層一戶的房子。含一個機械平面車位。
簽約的時候想死,因為9月11日時NY發生恐怖攻擊。現在過得很快樂,因為通風採光都很棒,每天都被鳥吵醒,蟲鳴陪我入睡。
家電是簡單的買了冷氣,其他是結婚時親戚們送的冰箱跟洗衣機,繼續用。裝潢只有在天花板有樑的部分走板,加邊條,天花小做一些造型。最大的花費是燈具,尤其是客廳的主燈,花了近5萬。
感想就是有房的感覺,生活就是安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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