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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omo網路購物遇到很不愉快的消費經驗~請要在momo購物者三思

gattaca1295 wrote:
最近在momo網路購(恕刪)


我爸去年買了支Iphone XR,用了2週拿去退
今年又買了Iphone 11 max,用了1個月拿去退

只說用不習慣,costco客服完全不囉嗦,直接退,態度還很好
jamesfong1023 wrote:


我爸去年買了支I...(恕刪)


就是有人會把特殊賣場的條款灌在所有廠商身上⋯⋯
購物條款買之前就標示了
想退就扯別家的退貨條款
老實說⋯看不懂邏輯
jamesfong1023 wrote:
我爸去年買了支Iphone...(恕刪)


好事多有年費制

MOMO沒年費制

無法比較
七天猶豫期並不是試用期
廠商收整新費用是明文規定的
most star wrote:
為甚麼我看到的是除特(恕刪)


你貼的文就說了喔

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其解除權雖不消滅,然商品若有毀損或滅失之情形,消費者於行使解除權時,對於企業經營者仍應依民法第259條第6款規定,就商品之毀損或減損而減少之價值,按比例償還其價額。

收整新費是有法源的
issyo wrote:
請問各位這個MOMO(恕刪)


用過還退

你吃人夠夠
網路買電器陷阱很多,合不合用真的最好去現場試試,再決定要不要在網路上買。
之前買sharpe空氣清淨機也是跟你一樣,拆了濾網就不能退了,
我的部分是覺得新型比以前的型號低頻噪音還大,安靜的環境會覺得惱人,
於是想退,但商家說拆了濾網就不能退。
到最後是sharpe廠派專員來換了新的韌體才變得比較安靜(但還是比舊機聲音大,真奇怪,產品不是應該要越來越進步?)
討論區裡的一隻貓 wrote:
七天猶豫期本來就不是(恕刪)


罵得好

痛快

他取暖失敗
gattaca1295 wrote:
最近在momo網路購(恕刪)


是你錯

你用過還想凹
我覺得樓主認為買到的商品是瑕疵品,而不是單純不合用.
重點不在於是否拆封使用,拆封後發現是瑕疵品理應全額退費;
如果只是不合用,那付出整新費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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