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結就想的要保障...那我真的覺得感情還不夠結婚的事以後再說吧!!可能每個家庭的觀念感受不同吧!!但我覺得你們兩個自己商量好還是比較重要既然都買房了 那我看還不如雙方錢都別拿了自己付...你們想怎麼登記都可以 別讓長輩有話說
marbolai wrote:大大...提親時是講好不收聘金的,希望能買房子對女生比較有保障但女方父親已經講出了 沒收聘金 房子怎不是登記女方名下 這句話我聽了真的很傷心難過所以我決定訂婚時要帶聘金去 請她們收下來至於嫁妝...我看是沒有這件事...(恕刪) 原PO, 你這是下下策妳硬給岳父聘金, 然後不登記房子在他女兒下, 完全是在羞辱他.你就 Step 1.先登記結婚, 然後 Step 2. 再買房子, 登記在您太太名下記住順序絕對不可以弄錯這樣就可以了. 其他不需要多說.
retepzzaj wrote:原PO, 你這是下下策妳硬給岳父聘金, 然後不登記房子在他女兒下, 完全是在羞辱他.你就 Step 1.先登記結婚, 然後 Step 2. 再買房子, 登記在您太太名下記住順序絕對不可以弄錯這樣就可以了. 其他不需要多說. 我覺得聘金還是要準備送對方收不收再說房子還是登記共有要不時在一些小地方溫和的表態自己的立場、底線不然後續可能吃相更難看尤其是男方的100萬是自己出還是父母出很重要樓主自己出是歡喜甘願啦如果是父母出則建議樓主捫心自問如果房子真的登記女方,父母真的很黑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