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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買房登記共有

還沒結就想的要保障...那我真的覺得感情還不夠
結婚的事以後再說吧!!
可能每個家庭的觀念感受不同吧!!
但我覺得你們兩個自己商量好還是比較重要
既然都買房了 那我看還不如雙方錢都別拿了
自己付...你們想怎麼登記都可以 別讓長輩有話說
因為夕陽伴,我不怕夜來,眨眼如此從容,有你已足夠,因為近港灣,心不在排徊,相視如此溫暖,有愛就足夠
現在結婚不就是聘金就是嫁妝
一來一往打平

結婚前先談清楚吧~
不要結婚後才來吵架
=廢柴上的風霜菇=

marbolai wrote:
大大...提親時是講好不收聘金的,希望能買房子對女生比較有保障
但女方父親已經講出了 沒收聘金 房子怎不是登記女方名下 這句話
我聽了真的很傷心難過
所以我決定訂婚時要帶聘金去 請她們收下來
至於嫁妝...我看是沒有這件事...(恕刪)


原PO, 你這是下下策
妳硬給岳父聘金, 然後不登記房子在他女兒下, 完全是在羞辱他.


你就 Step 1.先登記結婚, 然後 Step 2. 再買房子, 登記在您太太名下

記住順序絕對不可以弄錯

這樣就可以了. 其他不需要多說.
清官難斷家務事…
乾脆都別登記兩人的名字了。
不介意的話,我的名字讓你登記…嘿嘿

快『酸』,不要打我,我是來亂的。

還是恭喜,妻子、房子都有了。
岳家有這種看法
我建議樓主三思一下
雖然說勸和不勸離
但在還能剎車的時候
考慮一下回頭的可能性也不為過啦
登記太太不是很妥當!!!

萬一哪天離婚怎麼辦!!?

你也是要自保...

不如把50萬退給你太太 全部自己出 登記自己名字 比較實在!

你知道現在離婚率有多高嗎?
非常贊同b大說的,既然要結婚就要信任,第二間登記你的也不遲
gv9403 wrote:
以後買兩間房子不就...(恕刪)
男生就大器一點
房子登記給他吧
如果以後男生有錯要離婚
這算是給的贍養
如果是女生有錯
再跟女生請求賠償之類

這一點男生要看開~
retepzzaj wrote:
原PO, 你這是下下策
妳硬給岳父聘金, 然後不登記房子在他女兒下, 完全是在羞辱他.
你就 Step 1.先登記結婚, 然後 Step 2. 再買房子, 登記在您太太名下
記住順序絕對不可以弄錯
這樣就可以了. 其他不需要多說.

我覺得
聘金還是要準備送
對方收不收再說
房子還是登記共有
要不時在一些小地方溫和的表態自己的立場、底線
不然後續可能吃相更難看
尤其是男方的100萬是自己出還是父母出很重要
樓主自己出是歡喜甘願啦
如果是父母出
則建議樓主捫心自問如果房子真的登記女方,父母真的很黑皮嗎?
你們只要有共識就好了拉~~
我比較想知道~~妳未婚妻的想法~~
若是她也覺得共有就好了~~那恭喜妳妳有一個好太太~~
她已經打定主意跟妳同甘共苦了~~

不要想太多~~
重點是太太的想法拉~~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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