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obo wrote:應該沒有所謂的子母車位才是,只要是未劃線的空間應屬於公共空間,停放的話,是不合法的 非也,很多子母車位是合法劃設的,格子一開始就劃那麼大,地下室持份也比人家多。只要管委會同意停兩台,就是合法的。
老自犬 wrote:非也,如果此面積算在該住戶公設內就會畫格子,沒畫格子該區公設都是攤在所有住戶持分. 未必,車位的面積還包括車道與其他格子外的面積,不然你以為一個小車位權狀怎麼可能有10坪大?地下室面積的持份方式要看他們權狀是怎麼劃的。
yath wrote:看大家吵成那樣一般子母車位放在裡面的當然是比較少用的不然就是比外面那一輛晚出早歸有需求就買沒需求就不要買這種位置就好了爲什麼那麼多人在那邊擔心人家怎麼出來!(恕刪) 只有你說到重點吧....我們家雙拼側院停車 也是這樣規劃...我老公早早出門 晚晚回來我10-16點間才會出門 都在我老公回家前到家沒甚麼大問題阿就算有時我比較晚回家 我老公在我回家時 就會出來移車(很少發生就是了)一般就算透天有前院的房子 也很少有雙車位 (一般都是一台停前院 一台停人行道)不過車還是放自己的圍牆內比較安心...
CROCKETT wrote:地狹人稠 , 想出來的爛方法 ,積非成是 , 台灣人真可憐 ..... 此版只是在討論車位問題可以牽扯到台灣可不可憐有那麼嚴重嗎?都市真的寸土寸金還有好幾層樓的機械停車塔、地下好幾層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