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

yeh1501 wrote:
該原諒這位店員嗎?

最近到台灣某家知名便利商店去領包裹,
遇到一個店員弄傷我的手,
事件是這樣的,
因最近有個朋友生重病,我因手斷了,
所以網上買了一盒靈芝飲,想看望朋友,
不小心輸入到朋友的手機號碼,
所去超商報自己手機時,
一個男店員說沒有包裹,找不到,
後來我請他用姓名去查,他也沒幫我查,
就說這裡沒有,就沒有,就沒有啦,

但因為e-mail 確定有到貨了,所以我請他再找一下,
他很不耐煩的說,就跟你說沒有啦,
後來另一個女店員很熱心說有找到我的包裹喔,
然後,我就問那個男店員說,咦,你怎都說查沒有,
然後那個男店員就怒氣沖沖的,兇惡的對我吼,
你手機號碼不會改一下喔,,

我想懶得理他,就把貨到付款的1000塊給他找,
他準備要找錢,我因為上個月開刀,右手粉碎性骨折,
所以左手拿著包裹,就用伸出斷手拿他要找的零錢,
然後他居然很大力的從上往下用錢打壓我的斷手,
因為開刀不久,手很脆弱,當場痛到眼淚流出來,
問他怎麼這樣,他很兇狠的對我說[找錢呀],
我說我手斷了,你還這樣,
他兇狠的瞪我說,
所以勒,要我對不起是嗎,是嗎,夠嗎,這樣你滿意了嗎,
後來我回家看,真的很糟,
開刀的傷口整個腫起來,
我覺得很委屈就打了超商的投訴專線,
過不久該區的超商主管打來,問我可以原諒這個店員嗎,
我還在猶豫,因為好好的手被弄成這樣,
想參考網友們的意見,再決定.


知道了~
從法、理、情來討論:
依法,傷害罪,必需受傷者受傷當時,即時驗傷,事後驗傷,會有證物上的瑕疵;再來,您所主張受傷部位,已早有傷痛存在,對方不知也不需知情,而你以受傷之手接取對方物件,顯示你並不在意手部傷痛..........

依理,你給錯資訊,店家查不到,不是店家的錯,貨品被誤領,店員要負責理賠,店裏還有別的客戶要服務,你憑什麼要求店員優先為一個報錯資訊的你服務?

依情,服務業,當然要以客為尊,店員態度不好,當然不對,但現在超商店員,要賣東西、負責補貨上架、賣餐、清潔地板、清餐桌、洗厠所.......而工資卻少的可憐,大家就互相互相吧,你大人不記小人過,就原諒店員吧!!!!

yeh1501 wrote:
最近到台灣某家知名便...(恕刪)
caven0514 wrote:
所以呢?
你要來質疑受害的人嗎?
受傷的人要跟你交代怎麼受傷,怎麼手術,怎麼包紮等等嗎?
01有病的人還真不少!...(恕刪)

好奇了

你怎知誰是「受害人」啊?

先告狀就先贏嗎?

還是裝可憐就是受害人?
他也許上班到很煩躁,但工作是他自己選擇的
如果他無法控制好情緒,表示他不適任這份工作
所以不應該原諒他
因為樓主可能會有額外的治療花費
至少這筆錢他必須負責

但樓主你也不對,簡單來說,就是奧客的行為
你確實報錯號碼,系統找不到你的包裹很正常阿
不檢討自己,只會盧店員
如果每個顧客都這樣,店員光找包裹就飽了

希望整個交易過程順利
不是只有店員,顧客自己也很重要
ghoti wrote:
我們不能只聽你講的就決定是否原諒,我們想要看看店員的回應
可以告訴我們是哪一間超商的哪一位店員嗎?

+1
畢竟樓主也故意洗臉店員找不到東西,我也想知道店員說法是否合乎樓主po文真實度?
會不客氣當眾給別人洗臉的應該不會只有簡簡單單說一句話就帶過。
樓主可以努力一直佔上風贏下去,不過人在做天在看,因果關係古人講了5千年自然有它的道理在。
任何問題均可反應及討論,但不要罵髒話, 罵髒話不能解決問題,上法院和街頭抗爭才行。 該文會先他X的移動至資源回收區, 請發文前再多長眼睛。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7.刪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文章會進行處理。

發文者逕行、大量編輯內容,文章唯讀。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