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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更新)租屋漏水房東不是要全權負責嗎?


V ENTHUSIAST V wrote:
不過這幾個月來精神損失,床板損壞,搬運費等,是否可以再進一步跟房東求償呢?

找錯人了吧? 是樓上漏水耶 .....
講話好好想想在講

別以為網路上沒人認識你...

真的很台灣鯛

= =
花錢就是我最大,標準的台灣奧客文化.(剛好聽到今天早上收音廣播某電台有請專家解讀這種現象)

V ENTHUSIAST V wrote:
各位好,我目前和我...(恕刪)


求償咧

現在買不起房子比較大吶…

大開眼界
房東又不是沒誠意處理,要求償的話你也弄錯對象了吧?房東也是受害者啊,你的邏輯好像不太合理喔

knightcsf wrote:
你確定房東有嗎?
房東其實並沒有盡到責任,
因為本來就有義務要修復,
沒有修復就是沒有修復,
放任房屋漏水就是違反租賃契約內容。

樓上屋主不開門就不能修了嗎?
意思是說當你家遇到漏水的狀況
樓上屋主都不開門的時候,
樓下淹水也沒有辦法嗎?

這樣的說法不是就太與現實脫節了?
樓主在這邊打的東西根本就不會變成證據。

因為這些如果是證據絕對對房東不利,
房屋就是沒有達到原本出租的狀況,
房客的家具因此毀損,這些都是房東沒有
履行契約。

你要把房子出租給別人,就是要維持房屋可用
如果不能維持,並且造成房客損失,樓上
開不開門根本就不是藉口。
那些指責樓主的,如果你家漏水,樓上不開門
請問你們是不是就放任東西壞掉,然後繼續住?
如果你的回答是,那我只能說你很海量,但絕對
不是多數人。(恕刪)



我覺得你講的很有道理~!

不過不知道樓主要不要打官司

官司打下去就知道結果囉!


不過你有"提示"兩點~

"現實脫節"
"樓上屋主都不開門的時候,
樓下淹水也沒有辦法嗎?"

希望打完官司後, 您可以朝自購屋自住方向前進 不要再害下一個房東了 @@"
1.肇事者不是房東,是樓上屋主,要求償也是樓上屋主
2.請參考以下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506/33369214/
3.依管線配置,不可能是5樓的漏水漏到3樓,4樓沒事
4.樓下房間漏水,樓上格局也是房間(沒有在用水),不是這樣判斷說房間沒在用水,樓下房間不可能漏水,因為水管走線配置是經過樓上房間再到廁所或廚房,只要經過樓上房間那段水管有破損,樓下房間就會漏水
如果成功的話,是不是以後,也可以找個房租,
再找個理由刁難房東,要求精神賠償,這或許是個不錯的新財源啊!
utah5
我曾租過一個房客
他的除濕機壞了還要叫我賠他一台
說太潮溼了....
電暖氣壞了也說太潮溼了...

當下完全不想跟他理論....因為跟這種人真的不知從何吵起

幸好租約快到了.....

他擺明想續租,但我已經找到新房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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