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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3更新 已解決)無故被告假買賣~~


smallko2000 wrote:
建議版主下班如果有空...(恕刪)

因為我是透過房仲公司進行買賣,
而且還是有履約保證的,
所以目前想不透合作金庫資產管理公司有什麼理由提告,
是不是有什麼我們一般死老百姓想不到的賤招,
可以讓我乖乖臣服,
我怕的是這個,
真的會有人想打一場完全沒有勝算的仗嗎?

smallko2000 wrote:
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恕刪)

回家拿到起訴書,
目前只是調解階段,
只是請我去說明了解一下,
我猜這樣也不算誣告了,
所以應該也要不到請假與交通費的賠償了吧,
雖小的我可能真的只能乖乖的請假去說明,
只能被他們吃定了,
唉~~郁卒啊~~
只是調解阿...那應該還不算是被告...

至於金管會有沒有用,實際上班時間打一通申訴電話就知道了,它們如果跟你說管不到就管不到

你在撥這通電話時也可以順便抱怨一下,銀行再做出這樣擾民的事情時,你有沒有可以請對方賠償你交通費跟一日薪資的方法,他們說不知道或不屬於他們回答範圍時,就認了,但有問有機會囉

最後祝你當日一路順心,膽大心細的處理掉吧,只要準備好,你立場就穩,對方應該也只是在瞎撞而已XD

smallko2000 wrote:
只是調解阿...那應...(恕刪)

他們來調解的時候,
是算他們上班的工時,
他們去收集資料的時候,
一樣是他們上班的工時,
我們小老百姓去調解或收集資料的時候,
是必須向公司請假的,
真的滿不公平的,
真的是平白被打臉~~

smallko2000 wrote:
只是調解阿...那應...(恕刪)

我有打電話給金管處了,
他們說合作金庫資產管理公司,
雖然為合作金庫銀行百分百持股的公司,
它終究不是銀行,
所以無法可管,
那我們政府允許各大行庫成立合法資產管理公司,
並允許債權可以不當的移轉,
那是不是以後就不再存在不當催收的問題了?
反正把債權轉去非銀行的公司就ok了,
那我們不就連最後一道的保護機制都沒有了~~
blackbox wrote:
我有打電話給金管處了...(恕刪)


你當時沒問,那你們無法可管,這類的公司在擾民時,我們要去找哪個單位處理?然後說你都知道他們是100%持股公司了,那另外這樣做不就是很明顯在規避不當催收的問題嗎?但你們說無法可管,被那麼簡單就規避掉了,那你們負責監督的金管會到底功用是什麼?說真的是我如果當時度爛可能就罵下去了(雖然這不是溝通的好方式,很多教人談判技巧的書,從來不會跟人說這方式有用,但很奇怪,有時真的客服回答的太詭異,我真的很不高興,一罵下去就竟然會出現他的建議,或解決方法,奇怪有時有建議或其他方式可解決,怎不先說,這樣我也不會火了,但對方是公務人員,搞不好態度更差也很難說...)

既然你說金管會行不通,問蘋果方面的話,有2個管道就一起都用阿,我當初是用蘋果日報,他網站上就寫有不公不平之事歡迎大家來爆料,我是沒想到有周刊,不然應該會一起用,我印象是沒有電話的,你要先寫一個MAIL過去說事情經過,他會無號碼回電給你(事情當然要寫事實,不要虛構,但文字可以用的聳動一點,表達對方有多過份多誇張,這就考驗你的文筆了,像是抓準對方只因為你跟上個屋主同姓,就認定你們是假買賣,然後不斷做出擾民行為,這邊敘述的聳動點,然後再說出你的困擾跟無奈,甚至連告知金管會,金管會都規避責任說他們這樣另開公司,就可規避金管會的監督)

另外可以查一下家附近的立委,去他辦事處說要做選民服務,告知你被合庫騷擾,有些立委搞不好眼睛就亮了(要找你選區的喔),如果做得好不只可拉票,甚至可幫他用好形象,選民服務啥都可服務,就看過有幾個傻立委,竟然跑去幫酒駕徹單,連這種違法的事,他們為了選票都幹,當然最後弄得滿身臭(最有名的就是基隆說自己是渾蛋的市長),所以為你這種算是無辜的小老百姓,被大財團欺負去討公道,我想他們應該會有興趣(但我這方法是沒用過拉,原因是沒搞到這樣大致上就都解決了)如果辦事處有點遠,就可先電詢問看看他們是否能幫忙,從口氣探查看他們對這種事的興趣(別忘了無意中帶過一下,你們整個家族跟親戚都很支持他之類的,當然確定要找這立委時,網路先估狗一下他的資料跟背景,先大概抓一下他是怎樣的人,做過哪些事),如果你心中本來就有喜歡的人選,那當然找他更好XD

給的一些方法跟建議,可以試試,反正試過就是多了一次經驗,下次遇到賭爛的事情,可以做更好的判斷,沒成功你也不會有任何損失^^"

祝好運囉
blackbox wrote:
因為我是透過房仲公司...(恕刪)

smallko2000 wrote:
你當時沒問,那你們無...(恕刪)

我只先寄了週刊,
不過沒回應,
我再去寄日報看看好了,

另外真的很感謝你,
每次的回文都很長,
都給小弟很有用的建議,


至於金管處我老婆有質問他,
他只說會幫忙發文給渣打銀行,
可是渣打都已經把債權賣給合庫資產管理了,
想必也是不痛不癢沒啥鳥用~~

smallko2000 wrote:
你當時沒問,那你們無...(恕刪)

蘋果說提告是法律付與人民的自由,
他們無法干涉,
他們也只能事後法官判定確定後才能介入,
所以看來出庭調解免不了了,
現在就準備好資料打仗囉~~

blackbox wrote:
今天突然收到法院的通知單,
內容就是合作金庫要告前任屋主與小弟當初是假買賣,


這種類似事情在我女友身上也發生過....

她名下有套房是她母親以她名義買的,

買了之後過幾年收到法院通知單,

也是銀行委託的催收單位提告女友假買賣幫前屋主脫產

雖然最後沒事,

但請假跑法院真的讓人生氣也沒拿他們沒辦法

我在墾丁‧天氣晴 wrote:
這種類似事情在我女友...(恕刪)

這種事真的層出不窮,
不過小弟目前應該是可以安全下車,
小弟之前有請老婆致電金管處,
然後金管處答應會發文至渣打銀行,
沒想到今天我老婆就收到渣打銀行打來的電話,
向他們反映狀況後,
他們也答應會再和合作金庫資產管理公司協調,
然後剛剛我老婆說渣打銀行打電話來並表明願意撤訴了,
並對我們所造成的困擾道歉,
現在就等法院公文了,
所以這次的事件真的要大讚一下金管處了,
處理案件的速度與我所想像的公家機關差太多了,
感謝大大的回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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