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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履約保證的什麼都不能保證.....

先說履約保證的意義:
無限非凡 wrote:
另外履約保證的用意是這樣~

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其特色係在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由公正獨立的第三者控管買賣價金與產權文件~~並依據買賣當事人所簽署的契約內容執行價金與產權的交付任務!以確保交易過程的透明化與安全性~~提供消費者不動產交易安全模式~~買賣價金係依信託法的規範分帳列管!價金的管理具透明化與獨立性!強化價金管理的公正性與安全性。


這位大大說的很清楚
履約保證跟瑕疵保固是不同的東西
履約保證的用意是在交屋過程中將價金存放在專戶內
以免發生屋主拿了錢就消失等的問題!
不要把問題都反推給履約保證
試想想:如果你簽約了沒有履約保證錢還不是得乖乖付給賣方?!



再來是瑕疵部分:
amitychen wrote:
買賣簽約時你應該有拿到一份"房屋狀況說明書",內容會載明房子的相關一切資料,這些資料都是經過不動產經紀人簽證以及賣方簽名確認的一份文件,仲介業務也應該拿這一份文件跟你說明房子目前的相關資料,這分資料在買賣契約簽定時應該由三方簽名確認。如果你有拿到這一份文件,你可以看看裡面的土地相關資料,若裡面載明是5/16,則你可以根據這份文件要求仲介將缺少的3/16補給你,若無法補則應該依照市價賠償,這是有先例的,祝你好運。


這位房仲大大說的沒錯!
不管是房屋水電還是土地持分等問題
如果房屋現況說明書上面記載的與現況不符
房仲及賣方都得要負責
請樓主回去仔細研究這份資料



再來針對房仲的惡劣態度:
虫二 wrote:
1.如果是已經決定要買的房子,房仲態度不佳、專業不足,請向房仲公司高層反應,直接更換房仲,房仲那麼多還怕沒得換嗎?

z3728 wrote:
這就是業務的嘴臉,只當你是一次性的客人
簽成前當你是爹娘,簽成後他是你爹娘


推以上兩位大大的話!
樓主最好的作法就是帶隻錄音筆去把房仲的惡形惡狀錄下來~
然後打給房仲總公司~告訴他們如果三天內不處理就給媒體報導!
保證那些房仲馬上回來求你叫你爹娘!



再來要罵樓主:
你的觀念很多都有問題
從看屋到買屋流程整個亂七八糟的
看水電通常是看屋的時候自己就要認真看~
例如晚上去總得開燈吧?
藉故洗手、上廁所不就能看看馬桶水槽通不通了?
至於交屋的時候驗水電
你可以找水電師傅假裝是你親友
跟房仲說你親戚是開水電行的來幫你看有沒有要改善的
這樣對方也沒辦法拒絕對吧?!
用點小技巧就不會產生這麼多糾紛了

再來是漏水保固等,其實這真的只是噱頭
就算有漏水保固到最後也是各出一半的情況
還不如看屋的時候多仔細看壁角、天花板、牆面..等處
尤其是投資客裝潢好的屋子更要仔細認真小心的看
如果對方不給看就是作賊心虛!
這種屋子不買也罷!!

最後希望樓主有認真聽下去幾位大大的建議
心平氣和、理直氣壯的把問題一個個解決
不要為了爛房仲的態度打壞買屋的好心情

一個半年前才買房子也用過履約保證的路人留
看到版大的血淚心聲
更肯定了我對仲介一貫的看法是正確的
像這種專門玩文字遊戲來坑騙別人的
廣告打的滿天響的
都當他是個屁吧
當年跟仲介談也是全程錄音
仲介看到我在錄音講話就會很小心
講出來的話都可以當證據。
值得想要購屋的作為討論,和仲介交往要小心哦
dreamnew wrote:
(第一次發文,剛發在...(恕刪)


你整個 觀念都錯誤!!! 回你的 人也很多是隨便說說].....我也懶的 看下去...

台灣的房屋仲介所作的履約保證是: "保障房仲的仲介費一定收到
並不是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這只是沒糾紛時.順便成立...有糾紛時你自求多福

驗水電這些問題.原本就是可大可小......30年的老屋水電多少一定有問題.只是問題大小而已..你忽然提出要驗水電..若是你是仲介.你會不會怕???..誰不怕阿???...
買方再估價時原本就是要將更新管線費用計算在內!!!...這是基本常識....
""""""只有投資客的翻新屋.我們才會要求帶電工進場驗水電"""""" ...你把老屋跟翻新屋搞錯了..

你問你找的那個電工.他當然會假裝熱心.要幫你進屋驗水電阿......因為這生意一定可以椄到阿...哪有老屋不更新水電的???????

""""你應該直接跟房仲說:我要翻新水電.所以要帶水電工進屋估價!!!"""...根本不需要偷偷摸摸!!!


"漏水保固".根本就不需要.房仲"假裝"半年保固.....這民法上面直接有"訂明期限".保障買方..寫不寫進合約根本沒意義.......你只需要確認"漏水的嚴重性" ...因為金額不是無上限


以上都是小問題...所以都是廢話...

你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驣本問題".而不是再那打爛仗. .....你要要求屋主辦理好分戶.這種老屋若是有遺產問題.或是抵押...等等一堆問題...到時候你自己想分戶賣房.是賣不掉的!!!!!!........那才真是殘唸!!再找仲介...他會理你...那你就見到鬼了........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大火快炒 wrote:
你整個 觀念都錯誤!...(恕刪)


大火快炒一語中的,最嚴重的問題是土地持份???搞清楚那是怎麼一回事比較重要
至於水電真的來不及了~因為都已經用印了~在等完稅交屋

我買屋的時候看到真的感興趣的中古屋,都會把水龍頭開一下試水,馬桶也按一下~

dreamnew wrote:
(第一次發文,剛發在消費那裡,好像發錯了,補過來這邊,先說明一下)




我買房子了,人生第一間房子。

但是真是......所以以前常常上這來看大家分享經驗,我覺得我也該將這慘痛跟大家說一下.......希望大家慎重思索買屋過程和履約保證的要不要使用......

太多令人....的事了,我挑重要的先說。

一、我買中古屋,當初在這間大廠牌房仲的店內,我很明白地問:現在大廠牌房仲都有說做中古屋的半年漏水保固,你們應該也有吧?業務說:「不是叫做半年漏水保固,但半年內漏水一定會幫你找屋主處理。」要簽約的時候,代書也聽到這樣,也對我們買賣雙方都說了這句話,我以為代書就有寫下去了,因為我一直看到他在寫東寫西,接著寫好後,就看他撕複寫紙給我們買賣雙方。我傻傻地拿了就走,回來才發現代書沒有把這句話寫上去。我後來打電話問業務,怎麼可以這樣?她說代書在雙方面前都有說,沒有白紙黑字也不會有問題的!

二、我買公寓,在店內的時候,對方有把建物謄本和土地謄本給我看,我看時心中覺得還不錯,原來土地持分有5/16,算挺大的。

三、簽約時,關於屋子其他瑕疵我都說不講究,但水電一定要暢通,這句話,代書有寫進去契約,但是沒有寫上沒暢通該怎麼辦。


好,接著就開始履保的繳錢了。簽約當天就本票60萬,所以隔天補現金60進去,拿回本票撕掉,隔天又60萬進去,說是用印。已經120萬進去了對吧,但......問題來了!

前天我打電話去跟業務說:「那是不是我可以去驗水電?我想帶水電工去,因為那屋子是空屋,連燈泡都沒有,我不會看,所以我想帶水電過去,請問何時方便?」

業務很兇地就對我說:「有誰驗屋是帶水電的?有恢復水電供應就已經是水電暢通了,還有什麼好驗?而且水電工過去工錢誰出?」

我說:「水電工我自己出錢。可是什麼叫暢通,我覺得要專業幫我確定!」

業務繼續很兇地說:「我賣那麼多空屋,從來都沒有人要求這樣驗屋的,沒人這樣啦!」

我說:「我想要這樣驗屋,你幫我跟屋主說。我尾款還沒付。」決定直接點明我錢還握在手裡。

業務才一下軟了,說那再幫我協商。

隔天我到店裡找業務,正在會客桌跟她說一些我想到的事,而「漏水保固半年」這件,我列在下面,還沒說到,忽然一個我不認識的房仲就從旁邊冒出來,指著我紙上的「漏水保固半年」這個地方對我大嚷:「你這是根據哪一個法律條款,你憑什麼?你憑什麼!」

我很驚訝,正要回話,他剛好手機響就出去了,我認了一下,才發現是簽約時賣方的業務員。可是真的很震驚怎麼回事,所以我就對業務說:「你看你說口頭說就有效,結果我尾款都還沒付,你們就已經這樣,這是簽約時就有明確說的,是代書沒給我寫下去,我現在正式要求要有白紙黑字。」

業務就說那再幫我跟屋主協商補簽。......我心中當時在盤算我接著該怎樣,就沒回她這句話。

之後,不知道在說什麼,我剛好說到我的土地持分是5/16,結果剛剛那大喊的業務,又在約10公尺外忽然站起來大嚷:「你哪有5/16,你只有2/16!」我很震驚,但還搞不清楚狀況的我,我想說回去再確定我有弄錯嗎?那業務又走過來說:「那棟公寓其他的人都只有持分2/16,所以你也只能持分2/16!」我很震驚,是怎樣了,我想說趕快回家看清楚我的資料對不對,我有記錯嗎?

結果匆匆回到家,土地謄本沒錯啊,是持分5/16,但是----不動產契約書卻真的只寫2/16.......怎麼了!

沒有人告訴我我當時所看得土地謄本會變啊?

後來我打電話給代書,代書說應該是屋主還有別層樓的持分,所以要切割!我說你確定嗎?我當時沒有任何人跟我這樣說啊!你們這算欺騙嗎?

代書說那他再找房仲了解一下狀況。

這是昨天的事了。

代書有打電話給我嗎?沒有!我想起代書是房仲的簽約代書,我知道我不能倚賴這代書了!

於是我只好開始研究履保----我可以扣尾款嗎?因為接著很快就要完稅,全部錢就要清了!

而現在居然有這麼多狀況!

結果履保上說的很清楚,我不管任何原因只能按日期繳錢進去,每遲延一日罰萬分之五的錢!而更詳細研究,我唯一的保障只有代書手中的「點交同意書」,號稱我不簽點交同意書,就不能動錢。

但根據我的詳細上網查資料,我發現,只要我完稅那裏把錢繳清了,房仲可以直接就把服務費就拿走(我再昨天電話已經從代書那裡知道,該家房仲有在履保那裡放二百萬本票的保證金,所以我完全不能擋她領走服務費,而且我不能不納服務費),而更有例子是代書和房仲聯手把點交書偽造買方簽名,把錢全部取走.....


履保究竟保障了誰?

我終於知道了!就是房仲!

我現在明明遇到這樣的大狀況了,我居然還要在幾天後繼續納幾百萬的錢進去.......我完全不能扣尾款!

我真的不知道履保要幹嘛?

所以,慘痛經驗(目前爭議還只沒全說完哪!),我好像也只能準時繼續繳納接著的幾百萬,因為也已經120萬在內了.....

可是......好想哭啊!

說出我的血淚!也不知道有沒有可以遇到好心人士教教我怎麼辦?

另:大家都問我,為何你都繳那麼多錢了,還沒拿到鑰匙?我說我也不知道!
另:水電都說:你那麼傻說明要去驗屋,我們都不會出面的,因為我們很容易搭到房仲和投資客的件,如果我跟你去,我......你想辦法拿到鑰匙,我們幫你偷偷過去,不然不能出面!
另:有人告訴我:你不可以現在拿鑰匙,不然等於借屋裝修,你等於點交了,屋內任何狀況,都算你的,即使你驗出水電問題....

........不懂不懂不懂不懂啊!..........

哭泣!(恕護貝)


真是血淚的教訓。多謝樓主的經驗分享。希望能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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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new wrote:
「漏水保固半年」這個地方對我大嚷:「你這是根據哪一個法律條款,你憑什麼?你憑什麼!」

1.請仲介回家多看點書~不要只會嘴砲~~~~~~~~規定在民法物之瑕疵擔保~仲介也是因為這條款才敢說保固的~~~~
2.若還未付尾款~~~~走 物之瑕疵擔保VS 同時履行抗辯~~~
3.土地持分若是真的不足~~走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
4.驗屋不能帶水電~~法源依據為何????甚至現在還有民間專門的驗屋公司~~連新成屋都很有可能被驗到眼淚流出來.....
~~~~小弟時間有限無法詳述~~~請自行上網查~~資料很多~~~~
我是版大。

我來補充說明:不是我看屋時不驗水電,而是這間屋子從蓋好後就沒人住過,所以它從來沒通過水、也沒安裝電燈過!

所以我不能像一般人一樣還去開開水龍頭,壓壓馬桶鈕,或是開開電燈,因為根本沒水沒電啊!

買屋有時真是像鬼打牆、鬼迷了眼!平常要怎樣要怎樣,我們都看大家分享也記在心中,但真的要做時,就什麼都忘了或是沒好好做到!.....

因此,謝謝大家持續告知,但,我想應該這麼說:若要履約保證,可能對於房仲服務費這一塊,需要慎重挑明處理方式。

今天我有去地政查詢過,他們跟我說這樣的土地持分算是合理(地主有權決定要怎麼切割,因為真的擁有二筆建物,但正常來說應該在買賣時要和買方說好,而不是擅自切割,但若要自行決定切割,而且割多大給買方而不告知,以政府單位來看,基本上也是沒問題的!)

所以,土地持分一事應該就算是我自己搞了白痴的誤會。不過官員們都一致同情我這麼笨,居然有這樣的事還居然是被兇兇地嗆後才知道,眼神都流露出可憐啊的訊息!

所以,我感謝這些向來被說冷冰冰、服務不佳的公務員,他們真是親切!



dreamnew wrote:
我是版大。我來補充說...(恕刪)


啥?只有一戶沒水電,還是全部?
這會不會沒有使用執照??
這個很危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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