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攬約定書
甲方前於100年2月以新台幣 向乙方總價承攬坐落於 房屋室內翻修工作,約定工作項目與金額如下:
項次 工 作 項 目 數量 價 格
1 浴室及廚房防水工程(含二條不锈鋼洩水條) 6坪
2 舊牆面(含陽台)批土粉刷工程(不含油漆) 20坪
3 新砌磚牆批土粉刷工程(不含油漆) 15坪
4 全室地磚、陽台地磚及浴室廚房地、壁磚鋪設工程 48坪
5 新砌磚牆補玻璃磚8X5一式、原開天門補玻璃磚2X4 二式工程 共三式
6 新砌磚牆安裝鋁窗一式、門斗五式
一、 完工期限:100年3月 日以前。
二、 付款方式:訂金3萬(已於3/9支付);餘款完工後一次付款。
三、 甲方報價除第4項地磚、壁磚鋪設工程之「磁磚」; 第5項玻璃磚鋪設工程之「玻璃磚」;第6項安裝鋁窗一式、門斗五式工程之「鋁窗、門片(含斗)」由乙方自行購買以外,其餘所有工資、材料、施工安全衛生維護等履約工作費用皆含於前述報價內,除有經乙方事前書面指示之變更以外,不得藉口加價。甲方保證履約使用之工料來源均屬合法正當。
四、 甲方對於施工部份提供二年保固保證,若因施工品質不良或材料不佳發生瑕疵,經乙方通知後,甲方應無償修復。
五、 特別約定:甲方保證於期限內完工,若屆期未能完工時,視為終止契約,甲方應立刻離場,乙方有權另行僱工處理,甲方不得有任何妨礙之行為;甲方已完成且經乙方同意驗收之部分,按照實際完成部份結算。
六、 本契約書含(平面圖)一式三份,雙方與見證人各執乙份為憑。
甲方:
身份證字號:
乙方:
身份證字號:
見證人:
dickensking wrote:
沒錯,價錢只要上網查...(恕刪)
d大 真是了我呀!!
今早 事情又有驚人的發展...
表哥昨天去了大陸
昨晚 我家苦力發現防水沒作就貼了磁磚(原本是有包防水料的,,因為前述種種..苦力担心他們會用不好的材料..所以改成我們自備沒想他們沒有開封..)
今早雙方一場唇槍舌戰下來..才知道雙方對方工作內容認知落差很大...
工班說..防水是表哥負責的..不是他的工作..
苦力和工頭開了阿比二人聊開了 才發現誤會一場...都是表哥從中作梗
中午..苦力一到家..表哥的電話就來了..辟頭就說..工頭都不接他電話..不知他在搞什麼等他從大陸回去一定好好修理他...
苦力無言..苦笑著說:好啊..等...你...回..來!
我...!這種"親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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