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住X這樣的服務我們還是要付2%的仲介費嗎? 因為很生氣所以越寫越多了~~哈

第三百五十五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免除)
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不在此限。


所以,如果簽約時買方已經知道房子漏水
而賣方並未表示要保證修好
但是買方仍然願意簽約的話
就不能要求對方擔保了?

仲介跟裝潢一樣~~~~~

是有很多垃圾的存在~~~~

良心更是不用說絕對找不到

可以參考我的 發文
買800元的東西
都要挑東撿西看好久.......

為什麼 800萬 卻這麼隨便呀????

lkk16838 wrote:
我同意卡卡的如果簽約...(恕刪)

大大真的是做到少有的堅持,
Hold住到自己要的價格,
一般到2050 就可能被仲介洗出去了,
再堅持一下賺50, 家電可能都有了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住X"為用字錯誤,請原發文者修正標題及內文用字錯誤的地方,修正好後 pm 給 Mobile01系統管理員開放回應。

延伸閱讀:推廣正名運動和禁止不當影射的稱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91390

版規 4.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