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4xu4j wrote:
但最讓人不能忍受的是,明明已知是易裂品還包 裝的如此簡單,更可惡的是包裝上明明就有明顯摺 痕的破損,
詭異,哪種板材是易裂的??
如果是很容易裂開的板材,適合用來做家具?
而且弄壞是你自己的問題啊?
我家裡修東西就常常去特力屋 上次不小心搞壞了一把矽利康槍 我也沒有去客訴阿?
wk4xu4j wrote:
經我方評估空間多月佔用及精神補償等,原考慮求償10萬元整,但考量大公司各方面錙銖必較流程繁雜,加上本人實在是心力交瘁,不想再與之周旋,故僅求償2萬元....但特力屋就是只想用商品價值定義賠償金額,而不是商品所衍生出的麻煩而定義賠償金額......這種邏輯非常詭異且不付責任,就好像是車子的問題,但不管其衍生出多嚴重的事故,都不能求償超過車子本身的價值....可見特力屋完全沒有意識到他公司售後服務的SOP有多嚴重的缺失,僅認為商品價值即是停損點,那麼今天本案近2萬塊的訂單是如此的售後服務,可想其他小額訂單會被如何的敷衍對待.......每當我受不了想息事寧人時,總會被其各式各樣不合理之情事給激活,越溝通越火大越覺得求償2萬元實在太委屈了......所以本人祈請貴單位介入協調,加速本案進展,直接開調解會也可,本人不想在與之周旋。
wk4xu4j wrote:
提2萬元賠償,只是折衷在折衷的方案,我所認為的賠償金額遠遠不止這樣,衣櫃散落在唯一陽台批衣服的房間裡,每天洗收衣服都必須通過,我就踩跟踢到板子2次受傷流血。
消保官(主席):受傷這種事跟精神賠償一樣式很難舉證賠償
我:所以我申請書上沒寫受傷的事,但我不斷地跟特力屋講明這樣的情況讓我們的生活很克難很危險,但特力屋的態度就好像這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與他無關..而且這房子總共含整修一千三百萬多萬,扣掉1F客廳廚房,頂樓神明廳,僅剩2樓的2個房間,老實說只要求2萬塊已經很不甘心了,我只是考慮到他們公司的程度大概到頂就是這樣子而已,如果還包含要把委屈吞下去不能講,恕我不能接受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