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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堅持房子要登記在他名下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房子改登記父母名下,由父母親繳貸款,自己每個月月孝親費名義給老婆
不過這樣家庭可能會很不和諧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以台灣的離婚率你要跟它賭嗎?

若因為這樣吵到離婚的話還不如趁早離一離
這裡老婆至上的男人真的很多

好羨慕其另一半

我要多燒好香

不然一直是家裡的奴婢

如果頭期款我沒出一半

我是不敢說房子登記我名字
shouhan0803 wrote:
覺得沒差的人應該只有(恕刪)


覺得有差的人應該只怕被賣掉房子人財兩空
沒思考到權狀印鑑可以自己保管
貸款設定可以不解除
這樣房子很難偷賣
這其實還算簡單,
通常已經辦好貸款之後的房子是不能過戶的,
如果你是在買房前就被逼著要登記在太太的名下,
那就把所有買房的金流證據都保存好,
若日後有一天真的夫妻不睦而怎樣了,
上法院時也能有個確實的說法與證據,
這房子都是你這邊出錢買的,
而且是你爸媽要買給你的,
只是當下為了家庭和睦,
不得不登記在太太名下,
相信法官會有所考量的。
師承髦瀝洨唬郎,絕技: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權狀登記共有.房貸登記共擔.
老婆不答應.別結婚
.
法律講登記人主義.
為了配合(首購登記/房貸登記):
..A權狀.登記老婆獨有.貪圖首購優惠
..B房貸.登記先生獨擔.拿高成數房貸
如離婚.改口房屋夫妻共有.房貸共攤
別傻了.你登記無房.無權干涉她賣房
你登記繳房貸.雖無房.銀行追你償債
法律講登記主義.別玩登記.玩到自焚
.
點它.民法第758條:
房屋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變更者
不動產物權.所有權(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地政局登記後.給你權狀.房屋所有權生效
見範例.(房屋所有權狀)登記(所有權人).
.
法律講登記人主義
房屋所有權.只認定(權狀登記人).

.權狀登記1人獨有.或2人夫妻共有
.首購優惠專案..買房條件只看首購登記人
.申辦房屋貸款..房貸銀行只看借款登記人
.房屋買賣交易..房仲代書只看權狀登記人
.房屋要賣要出租給誰住..只看權狀登記人
.產權移轉過戶..地政局只看權狀登記人
.贈與稅土增稅..稅捐處只看權狀登記人
.你有多少身價.就看你有幾張房屋權狀
.
所以
不論你作什麼.房屋只看(權狀登記人)
售屋.出租.給誰住.拿房屋抵押借款...

沒人管你.此屋是婚前買或婚後買
沒人管你.此屋誰付頭期款/房貸款
沒人管你.此屋是公務員或家庭主婦
沒人管你.此屋是男女朋友.夫妻.小三
如果你不是此屋的權狀登記人.靠邊站
.
其它.到法院解決.提告訴訟求償損失
婚前買.婚後買.公務員.首購.協議書.
預告登記.借名登記.發誓承諾保證.
借款契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不論你怎麼算計協議簽約求保障
這些法律行為都與(權狀登記人)無關
到法院解決.提告訴訟求償你的損失
如提告求償敗訴.什麼都是假的...

.
辣比洨腥 wrote:
這其實還算簡單,
通常已經辦好貸款之後的房子是不能過戶的,
如果你是在買房前就被逼著要登記在太太的名下,
那就把所有買房的金流證據都保存好,
若日後有一天真的夫妻不睦而怎樣了,
上法院時也能有個確實的說法與證據,
這房子都是你這邊出錢買的,
而且是你爸媽要買給你的,
只是當下為了家庭和睦,
不得不登記在太太名下,
相信法官會有所考量的


你是活在那個平行宇宙嗎

台灣的貸款是貸款

過戶是過戶

除非房子有預告登記或是限制登記

不然你貸款完

當天你就可以過戶給人

只是貸款一樣存在而已


那保存金流在這事上其實沒太大的意義..

假設你還了1/2的房貸

對方突然賣掉

你有金流證明

要對方把錢吐出來

你想太多了嗎
還是要回過頭來用心體會
她對妳好不好?
關不關心妳?
會自私嗎?
有把你放在心上嗎?

如果答案不是正面的
應該是要停損 認賠殺出
因為男人有房在身上滿好找對像的
那就不要買

請他自己買

不要把你父母拖下水

放聰明點
業界就有這一個案例

買房買車都是老婆名字

偏偏就是 一個屁都沒有 好幾年都生不出來

結果呢 房子都是前妻得

好好檢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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