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砲我多傻多笨,一切是自找罪受!
109年因購入的中古屋有大雨滲漏狀況,經房仲轉介該名蕭姓防水師傅於110年初進行抓漏、報價;
基於民法所規定瑕疵擔保責任積極要求前屋主進行完整修繕,蕭某說看我一人孤軍奮戰如果願意相信他且未來工程可以交由他負責,那在與前屋主訴訟上有任何需要幫助即不懂得地方他都會全力幫忙!
再一個人徬徨時真的需要抓個浮木,我相信他了!
然後蕭跟我說如果方便的話材料等等等可以先付訂金,所以我前後轉帳共付了6萬8 不包含他用儀器檢測的費用。
初期他的確非常積極幫我、與我聯絡,甚至於剛開始教我寫訴狀以及提供意見
並告訴我說,有需要的話再晚時間都可以與他聯絡,並表現出朋友般的關心要我保重身體
再到111年6月左右開始,與前屋主進行刑事訴訟再審申請需要提供更多資料補充開始,不能說無法聯繫而是聯繫變得非常困難,就如同各位一樣【在忙、稍後回覆、無人接聽】也說他確診
等約8月我要向前屋主提出民事賠償訴訟,要求他提供測漏水收據、漏水評估報告、修繕估價單等,也是一拖再拖地,資料放車子裡了但車壞了、家人怎了之類的!
我是白癡,我依然相信他~因為他會搬出一套說法:『在與前屋主訴訟過程中,相信我也有感受到他的傾心幫助等話』
中間還有最嚴重的,說他耳中風了幾近失聰然後要復健;所以為了讓他得到充分治療休息我只得【諒解】他
到了接近111年年底,我被他搞得日日失眠情緒不穩定到凌晨發訊息要求他還錢
兩天後才好不容易收到他主動來電,他開始勸我放棄訴訟再來一套動之以情:【知道我自己一人處理,無人可以幫忙;而他這陣子下來發現司法是不公平的!所以希望我放下來而漏水交給他處理,這原本付的6萬8會把所有漏水狀況處理到好、包含外牆重新上防水且磁磚重貼、內部舊有磁磚打掉上三道防水並貼上大理石磁磚,而不再與我多收任何費用! 但唯一條件是要我放寬心,不要再讓自己精神崩潰!】
基於訴訟有效時間都那麼久,勝訴機會渺茫~於是我接受了他的建議
終於約好了時間要開始動工,剛開始替除磁磚、防水、水泥都有很認真處理
我確診時他也表現非常關心,會每天幫我準備吃的、幫我拿藥
接著,要開始貼磁磚了~人又消失掉了!!
散亂在地上的廢石與瓷磚我只能自己一個人一一裝袋並先扛進原本正進行施工的空間
媽媽摔斷腿、爸爸要動手術、家人眼睛看不到、自己蜂窩性組織炎
過年前說要辦喪、過年後要安頓家裡、自殺性頭痛復發、爸爸又住院了
到底還有甚麼藉口還沒使用上呢?
還傳了訊息要跟我借錢3萬塊,說快要撐不下去之類,還把郵局帳號傳來給我 (後來自己收回訊息了)
所有事情都強迫別人能諒解他,即使諒解也已經有底線了吧!
需要給他時間,但也不說要多少時間~難不成等一輩子嗎?
訊息永遠不讀不回,說回電也都騙人
約好時間也可以中途變卦
從小我的價值觀與處世在我相信別人的當下,皆是得到相對應的回報
但我永遠都想不到,這樣的事情居然發生在我身上!
錯將真心與信任託付
有人現在也正準備對他處理相關責任追究嗎?
能算上我一份嗎?
下面是他被告判決書公開內容 https://www.lawsq.com/q.aspx?q=%e8%95%ad%e5%bf%97%e9%b4%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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