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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第一家房仲斡旋失敗 找第二家以更高價出價成功 第一家可向我收手續費?


lasai1118 wrote:
很簡單的解決方事叫B...(恕刪)


既然版主要上來取暖,就要有被公評的心理準備! 要不就回家躲在棉被裡偷哭就好!

invaderfish wrote:
事情是這樣前陣子買...(恕刪)


買方:仲介B我原本要付的2%仲介費,現在仲介A跑來鬧說他也要分
你覺得該給他嗎?
仲介B:放心,沒問題的我會處理(心裡話:好不容易冒泡了,怎麼可以分別人一杯羹了)

仲介A:竟然被中途殺出一個程咬金...咬走我的仲介費

重點在這...買方是經由仲介B買到的...關仲介A甚麼事
何況簽專任約是仲介B跟賣方簽的...在怎樣都是仲介A跟仲介B配案的(有做過仲介的就知道我說甚麼)

一句話:不要臉天下無敵

如果是我會對仲介A說:我付的仲介費2%在仲介B那邊...有本事自己去拿,不過如果你有本事就能讓我成交
更有本事的話簽專任約的應該是你而不是仲介B


感謝大家回應
我大概心裡有個底了,往後應對起來也會比較踏實一點,謝謝


以下題外話--------

當初開價1368 我是參考實價登錄大概打個8折再砍一點 所以出1000
後來1200也是跟家人、女友討論後認為值得才願意添上去,是真的算是有喜歡,而目前一切也都很滿意

至於是不是買貴了? 老實說 這個價位跟實價登錄差不多而已
當初在考慮要不要出到1200時,其心理煎熬、家人意見交換等過程之繁複 我想不是三言兩語說得完 各位也未必會想看

但是現在我知道 至少,我不用每天爬賣屋網,每個禮拜聯絡房仲,每次都去看圖不符實的房子 2年下來浪費了多少時間 精神 就只為了找一間喜愛又合理價位的房子

我現在回到家真的只會笑,現在想想 沒買到我才真的會躲在棉被裡偷哭吧 哈

至於不了解為何同樣1200 我跟B買不跟A買的大大 我想以後您自己真的有去找房子下斡旋之後就會了解了 很多事情說再多沒有親自體會也不會懂的
我在想的是為什麼A會想要伸手要

我想是....

1000是你要我談的價格,1200是屋主的堅持,我談不下來就當沒這件事
後來你願意用1200買這房子,而我跟你有約在先,你卻跟B簽了,所以斡旋道理是成立的

"假設你只要1000,A喬不到,你不買也不加價就當廢約,然後轉向跟B喬1100萬,B喬成了,你買1100,那A的事情也當沒發生過"
"這下子表示你願意1200買,那A是喬到價格的,所以違約,要付服務費"

我想他的邏輯是這樣吧

但這就有一點有點怪了
你簽給A斡旋書上,是寫著你要多少價格?
如果你是寫1000,那倒是有白紙黑字了
可以說我家人不知道我要1000

"我家人不知道我只想買1000,他們擅自找朋友談了叫我去簽約,簽了才知道是1200"
先套好,要是真的上法院就這麼說吧

斡旋書我是簽過幾份,但你這例子我還真沒碰過
我只是很單純想推測為什麼A敢伸手要,邏輯是什麼,要是沒幫到忙抱歉

一般不會像A做這麼絕,因為規定是規定,人情是人情
大多是會留一線因為要做長期口碑嘛,看來你遇到很貪的傢伙
我想我知道為什麼房仲A那麼不甘心了.........
剛剛房仲A打來告訴我一件事

「房仲B就是屋主的老公」
「房仲B就是屋主的老公」
「房仲B就是屋主的老公」

....所以他認為我跟屋主同謀規避服務費...
但是我發誓,我直到剛剛才知道....如果我早知道B是屋主老公,我還會給B賺服務費那真的是...凱子?..


事情至此,我實在有點無法冷靜了
然後我也還沒想好後續的對策

本來不想描述太多看屋的細節,但是現在實在睡不著,想想還是要打出來,讓後面的人可以心生警惕之心(或是嘲笑小弟愚昧)
以下我就詳述整個看屋買屋過程,覺得煩的大大就請跳過了


小弟在九月初的時候,於591看上A房仲刊登的一間房,因此約好去看屋

當天我與父母三人到現場之後,A房仲說他有事不能來,因此請B房仲帶看(沒錯 就是B,但此時我們只知道B是幫A帶看而已)

看完屋之後 因為有滿意 父親當場就問B之後要找誰談 B回答 找他(B)即可

回家之後 父親覺得因為是找A先約的 B只是幫A帶看 道義上我們應該還是要找A

所以我就跟A約了下斡旋1000萬,並載名貸款未到八成合約失效,明定5日內未成功便失效,此時還簽了一張"買方給付服務費承諾書",書中載明「若立書人或其配偶、二親等內之親屬於賣方委託期間屆滿後二個月內,就上開方地與賣方成交時,視為立書人同意視為受托人已完成居間仲介之義務、立書人仍應給付委託承買價款百分之二為服務報酬」(這就是A打來主張要付錢的依據...)

這5日中,我頻頻詢問進度,才得知原來屋主是簽專任給B,A要跟屋主談 都要透過B(實際上是B在主導價格 但是A因為不想讓我知道B是屋主老公 所以都跟我說透過B才能跟屋主談)
此時對於下斡旋前A沒有告知此屋是B專任有點惱火,若知是如此我就直接對B下斡旋即可

5日之後,A告知我屋主想賣1200但1150有機會,叫我再添錢,因此我出價1100請B再努力看看,時效3天

3天後,A跟我說 B告知他 房子已經有人以1200下斡旋 屋主已收握 因此斡旋失敗

事情至此,我對A的信任已經瓦解,本來還蠻有信心1100可以買到,卻這麼剛好屋主想賣1200就有人下斡旋1200??
不甘心的情況下我父親打給B房仲,確認該房是否已經售出,得到的答案卻是沒有!!!
此時,考量到A房仲對我方表明房屋已售出,再加上已經不信任A了,因此對B房仲出價1150,B房仲說要等幾天跟屋主談,父親覺得既然有喜歡就不想那麼拖拖拉拉的,因此直接出價1200(小弟不夠的錢他先幫忙出)

簽約當天 父親還問了屋主她老公在做什麼的,屋主支吾其詞...現在想想原來就是旁邊的B房仲 難怪...

最後房貸核下來貸款7成5

以上是整件事的始末,整件事情看下來B房仲應該是最了解全局的人了


現在我的想法有三個主張,一.是A跟我說房子已售出,害我差點買不成。二.是我並未規避服務費。三.是我跟本就不知B是屋主老公

剛剛我有跟A說 服務費2%在B那邊 如果你覺得你沒拿到錢 那應該是找B看你們當初怎麼分 畢竟你是跟B配件

唉,累了 先休息 明天下班再看看情況
放寬心吧 我也是下到第二次斡旋才開始學會看破房仲的手腳

結局是買到滿意的房子最重要,其他事情就給他們自己處理了

如果A B 都是某連鎖龍頭體系的話,直接投訴吧,但其他加盟體系應該就沒用了

我還要繼續痛苦找房...
invaderfish wrote:
唉,累了 先休息 明天下班再看看情況

invaderfish wrote:
我想我知道為什麼房仲A那麼不甘心了.........
剛剛房仲A打來告訴我一件事

「房仲B就是屋主的老公」
「房仲B就是屋主的老公」
「房仲B就是屋主的老公」

....所以他認為我跟屋主同謀規避服務費...
但是我發誓,我直到剛剛才知道....如果我早知道B是屋主老公,我還會給B賺服務費那真的是...凱子?..


事情至此,我實在有點無法冷靜了
然後我也還沒想好後續的對策

本來不想描述太多看屋的細節,但是現在實在睡不著,想想還是要打出來,讓後面的人可以心生警惕之心(或是嘲笑小弟愚昧)
以下我就詳述整個看屋買屋過程,覺得煩的大大就請跳過了


小弟在九月初的時候,於591看上A房仲刊登的一間房,因此約好去看屋

當天我與父母三人到現場之後,A房仲說他有事不能來,因此請B房仲帶看(沒錯 就是B,但此時我們只知道B是幫A帶看而已)

看完屋之後 因為有滿意 父親當場就問B之後要找誰談 B回答 找他(B)即可

回家之後 父親覺得因為是找A先約的 B只是幫A帶看 道義上我們應該還是要找A

所以我就跟A約了下斡旋1000萬,並載名貸款未到八成合約失效,明定5日內未成功便失效,此時還簽了一張"買方給付服務費承諾書",書中載明「若立書人或其配偶、二親等內之親屬於賣方委託期間屆滿後二個月內,就上開方地與賣方成交時,視為立書人同意視為受托人已完成居間仲介之義務、立書人仍應給付委託承買價款百分之二為服務報酬」(這就是A打來主張要付錢的依據...)

這5日中,我頻頻詢問進度,才得知原來屋主是簽專任給B,A要跟屋主談 都要透過B(實際上是B在主導價格 但是A因為不想讓我知道B是屋主老公 所以都跟我說透過B才能跟屋主談)
此時對於下斡旋前A沒有告知此屋是B專任有點惱火,若知是如此我就直接對B下斡旋即可

5日之後,A告知我屋主想賣1200但1150有機會,叫我再添錢,因此我出價1100請B再努力看看,時效3天

3天後,A跟我說 B告知他 房子已經有人以1200下斡旋 屋主已收握 因此斡旋失敗

事情至此,我對A的信任已經瓦解,本來還蠻有信心1100可以買到,卻這麼剛好屋主想賣1200就有人下斡旋1200??
不甘心的情況下我父親打給B房仲,確認該房是否已經售出,得到的答案卻是沒有!!!
此時,考量到A房仲對我方表明房屋已售出,再加上已經不信任A了,因此對B房仲出價1150,B房仲說要等幾天跟屋主談,父親覺得既然有喜歡就不想那麼拖拖拉拉的,因此直接出價1200(小弟不夠的錢他先幫忙出)

簽約當天 父親還問了屋主她老公在做什麼的,屋主支吾其詞...現在想想原來就是旁邊的B房仲 難怪...

最後房貸核下來貸款7成5

以上是整件事的始末,整件事情看下來B房仲應該是最了解全局的人了


現在我的想法有三個主張,一.是A跟我說房子已售出,害我差點買不成。二.是我並未規避服務費。三.是我跟本就不知B是屋主老公

剛剛我有跟A說 服務費2%在B那邊 如果你覺得你沒拿到錢 那應該是找B看你們當初怎麼分 畢竟你是跟B配件

唉,累了 先休息 明天下班再看看情況...(恕刪)


你之前,跟本就不知B是屋主老公
A 也沒有告知你這件事
B 也沒有告知你這件事


所以這件事, 在法律上,你的立場應沒有問題.
A 要 2% , 請他自己去找 B 要吧 !!
給版大~我印像中B房仲這樣在法律上可能會有問題

他竟然是屋主的老公,一般法律上夫妻是共有財產制,所以有點廟公兼撞鐘,把你當羊撥兩層皮

可以去請教法律專家或是看板上有無法律的人,是否根本不用付B房仲費用,因為這要算是屋主自賣~若法律上有問題搞不好還可以解約

難怪一般民眾不信任或看不起房仲,搞這些小動作和勾當

就好像屋主要自賣房,然後對外不講自己是屋主,然後成交後再收取6%服務費(當然賣方服務費是自家不會收但卻會成為拱價合理的方法)

這法律上我覺得印象中會有問題

反而我覺得若這買賣成立,可能是要給A房仲2%(只是這也太好賺了,登個廣告,請別人代看一下就有2%可賺)

所以2%請A去跟B要,或讓他們兩方去上法院解決,不關你的事
至於那含在房價裡多付的4%,就當作自己真的喜歡這房子給的和買個人生社會經驗學費
靠...這對仲介A來說太不公平了吧,客戶他帶過去的,花了很多時間和成本去雙方溝通,結果仲介B夫妻一網全收讓仲介A作完全的白工...他也可以合理懷疑你和B有串通私下交易,告上法院的話,你輸面蠻大的...到時候變成雙賠,我覺得趕快把兩方的人找出來,你們全部坐下來談仔細溝通好,不然到時候法院跑不完....
仲介B要吐該吐的錢(配案)出來才合理


invaderfish wrote:

重點在這...買方是經由仲介B買到的...關仲介A甚麼事
何況簽專任約是仲介B跟賣方簽的...在怎樣都是仲介A跟仲介B配案的(有做過仲介的就知道我說甚麼)
一句話:不要臉天下無敵
如果是我會對仲介A說:我付的仲介費2%在仲介B那邊...有本事自己去拿,不過如果你有本事就能讓我成交
更有本事的話簽專任約的應該是你而不是仲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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