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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說~我們小宅沙發就在這訂製了吧

antony_lin wrote:
我也是有PO 陳師傅...(恕刪)


這位大大,你的沙發開箱文完全沒達到酸民所謂的"4一定"SOP
只有一點:搬沙發到住家時,有take到老闆...
不過因為這一點,妳一定也會被酸民說成是寫手的


還是希望能有多一點願意分享的人
除了讓那些酸民有事作之外
更重要的是,讓有需要的人能夠受益~

neinei18 wrote:
看這兩隻一搭一唱的,好像還真煞有其事~
就來瞧瞧這類開箱文的帳號...真的很不像寫手帳號捏(一定是我腦袋有洞,觀察不出來)
再來看看這類開箱文的文筆...也都不太一樣(一定是我腦袋進水,又被騙了)
好吧!是否真有"4個一定"的SOP模式?
哇! "大致上"有!
1.都有參觀光工廠,但不一定有老闆入鏡 (不然勒?難道該去參觀101?還是由老闆"娘"入鏡比較好?)
2.坐下來談價格? photo大都是take在畫設計圖 (都說他客制了,畫圖也是重點之一,也不奇怪吧!)
3.搬沙發到家中,大都有老闆入鏡 (對!一個歐吉桑入境真的很不應該!正妹配新沙發比較OK)
4."一定"會強調老闆人真的非常好 (不一定!這點明顯是在造謠;但如果老闆人真的是很好?不能有感而發嗎?)
對一個客制化的工廠而言,以以上的SOP開箱,是否真有詭雷?由廣大的網友判定吧
或者趕緊去檢舉那幾個帳號,像三星寫手帳號不是被停了好幾個嗎!


再來看看吐不出象牙的那兩隻帳號
一隻是在特定的幾個討論區,一樣是當過街老鼠,貢獻度0
另一隻也沒啥麼搞頭,還曾為了幾十塊的停車費上來po文取暖



好險!廣大的網友真的不是笨蛋...(恕刪)




幫你護貝,如不道歉,本人絕對提公然侮辱罪向你提告



真奇怪,又不是講你,你為什麼要人身攻擊,到底在氣什麼

莫非你就是那家店??

請問R大破什麼硬?

根本不是事實的事實,有什麼硬好破.真是夠了.

大大如果一定要硬說這些推文是寫手,那我就是寫手第一號.

因為一切都是因為我的推文而起.

我的文章,大概也有符合所謂的SOP吧.

真是莫名其妙,誠心想推薦好的商家給需要的朋友.也要這樣被污名化.



rocking99 wrote:
幫你護貝,如不道歉,...(恕刪)


人身攻擊? 奇怪耶,哪一點?為何要對號入座?
生氣? 從哪看得出來? 為何你的發言總是沒來由地直指對方是賊?
我不認識陳師傅,也沒跟他買過沙發,更沒任何利益往來!
純粹就事論事,明明是網友好心分享的開箱文,卻被杖著網路言論自由的酸民造謠得煞有其事!
反駁酸民還要被告,那我真的認了~

反正這棟樓早歪了,也失去樓主了的本意!
繼續你一言我一語的也是浪費時間!
人在做天在看,我是不是那家店,告我的時候就可以釐清真相了~
相信你有錢又有閒,一定有那個本事的!
大家就別吵了,反正沙發品質如何,接觸過的人就會知道了,自己明白就好,一直吵下去,又會被質疑是要推文置頂XD
再吵下去,沒有意義,舒服的沙發在家裡比較實在!!

neinei18 wrote:
看這兩隻一搭一唱的,好像還真煞有其事~
就來瞧瞧這類開箱文的帳號...真的很不像寫手帳號捏(一定是我腦袋有洞,觀察不出來)
再來看看這類開箱文的文筆...也都不太一樣(一定是我腦袋進水,又被騙了)
好吧!是否真有"4個一定"的SOP模式?
哇! "大致上"有!
1.都有參觀光工廠,但不一定有老闆入鏡 (不然勒?難道該去參觀101?還是由老闆"娘"入鏡比較好?)
2.坐下來談價格? photo大都是take在畫設計圖 (都說他客制了,畫圖也是重點之一,也不奇怪吧!)
3.搬沙發到家中,大都有老闆入鏡 (對!一個歐吉桑入境真的很不應該!正妹配新沙發比較OK)
4."一定"會強調老闆人真的非常好 (不一定!這點明顯是在造謠;但如果老闆人真的是很好?不能有感而發嗎?)
對一個客制化的工廠而言,以以上的SOP開箱,是否真有詭雷?由廣大的網友判定吧
或者趕緊去檢舉那幾個帳號,像三星寫手帳號不是被停了好幾個嗎!


再來看看吐不出象牙的那兩隻帳號
一隻是在特定的幾個討論區,一樣是當過街老鼠,貢獻度0
另一隻也沒啥麼搞頭,還曾為了幾十塊的停車費上來po文取暖


好險!廣大的網友真的不是笨蛋...(恕刪)





紅色字體就是你公然侮辱罪,

這非常明顯,也無關什麼對不對號入座

你是不是寫手不關我的是,我要告你的就是公然侮辱

告你當然是直接把書面資料送到地方法院

跟警察局無關好嗎,

法院受理以後,2~3個會傳你到地方法院去

你等著接法院的傳票吧





依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即是「公然侮辱罪」。所謂「公然」是指不特定多數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所謂「侮辱」,乃謂不指摘具體事實,而從事可能貶損他人社會評價的一切輕蔑人的行為,也就是使人難堪為目的的一切輕蔑人的行為皆為侮辱,例如嘲弄及辱罵。

公然侮辱,是指在「公開、公然」的場合下,也就是在眾人可以共同見聞的情況下,以非「事實」的不雅言語或是圖片、文字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的損害與汙辱」。

 目前網路聊天盛行,在網路上張貼謾罵他人之文字,與一般公然侮辱他人之情形並無不同,當然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實務上台灣板橋地方法院九十二年易字第二三六號判決認為:「被告在前開網站留言版上以粗鄙詞句,公然侮辱告訴人,使告訴人之人格遭受貶抑,並減損告訴人之聲譽,又網路資訊流通極為迅速,被告利用此等網路工具公然侮辱告訴人,使不特定之大多數人得以觀看上開有辱告訴人之網頁,被告之手段惡劣且對於告訴人產生之危害不輕」。

 所以,在網路上以文字方式謾罵他人,實質上已經構成了公然侮辱罪,在加上公然侮辱罪法條中〝以強暴方式犯前項之罪者〞,也包含以文字表現,所以直接變成〝加重公然侮辱罪〞,這不是單單三百元罰金就可以解決的。


rocking99 wrote:
紅色字體就是你公然侮...(恕刪)


你別再大驚小怪了,拜託!

這種東西我看過,我了!

你還要跳針幾次? 你還要跳針幾次? 你還要跳針幾次?

還有啦! 你回覆就回覆,別一直私訊給我啦!
私訊的那個紅色數字在那邊跳很礙眼的, 謝啦!
有懷疑就去追真相在這浪費時間也沒用...網路柯南太多了= =

PS. 我只是路過...希望開箱文能少一點糾紛爭吵,01的3C版夠亂了,連居家版也要亂了嗎= =?

亮哥+ wrote:
個人習慣品牌的半客製沙發.
也就是有品牌,有實際樣品可試坐試摸,然後可略為調整軟硬,皮面色彩,長度尺寸...等的沙發.
感覺這樣比較可以控制最終成果.
而且品牌沙發的"打版""縫線"都是按照造型經過設計的.這種設計多半經過好幾代經驗的日積月累,這種精緻度,不是隨便一張草圖手工訂製可以達到的水準.

你們不覺得這幾個連結裡的沙發款式及做工,很像差不多的模式生產出來嗎?型態比例及細節等也沒什麼深刻的設計味道,頂多只能說料好實用,但真的值10萬以上?.(恕刪)



亮哥你破梗了,真皮要多少錢,去阿里巴巴網站查一下就知道了,超便宜
哈!到底是誰在跳針? 很明顯了吧!
一直重覆什麼我是不是寫手 一直重覆什麼我是不是店家
你到底要說什麼啦?

你說我出言污辱?
就像你直指這類的開箱文是有其他目地的是一樣的...不是你說的就算數耶! 老大!

還有你說要告,已經說三次了............
我相信阿! 為何你要一直提阿? 我又不會跑掉~
你會不會再把我那段話用紅字節錄出來阿?
我真的不怕你告,我比較怕你又要跳針了....

還有阿...你又在私訊給人,搬救兵取暖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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