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於契約自由,本來雙方就可以約定「漏水保固」這樣的條款,不過,前提是要雙方合意才行。也就是說房仲只是中人的角色,沒辦法做這樣的決定。最多只是幫您告知賣方,您有這樣的要求,如果賣方同意,當然可以做這樣約定。而且,那是房仲說的沒有法律規定?民法的瑕疵擔保責任就是這類的規定啊。只是沒有明訂「漏水保固」這樣的文字。只能說房仲的水準還停留在多年前用唬的階段,真讓人無言..。
3.關於持分的問題,只能說您賺到了。為什麼這樣說??其中的奧妙就在於「地價稅」。簡單來說,就是土地越大您每年要繳的地價稅就越多。如果持分越小,您每年支付的地價稅就越少。因此,雖然您的持分降低了,但使用的空間一點也沒少,還可以少繳稅。再進一步言,下次您把房子賣掉的時候,難道會因為持分較高,可以賣的價格比較高嗎?答案是不可能,還不是以房子的登記坪數來計價。再來,雖然目前建築很多都在辦理更新,但是真的會以您的持分來判斷不動產的價值嗎?答案也是不會。因此,持分大真的一點加分的效果都沒有,好像大家都會被大就是好迷思。但這也不是絕對,例如:來個大地震,把房子給震倒了,這時持分就發揮它的功效了,至少還有土地...。但這機率,真的是低到可以忽略。
以上,個人見解,歡迎討論。
重點是那個"代書"會聯合對方來欺騙我媽,也是類似口頭我媽問說這樣簽沒問題吧,代書也是口口
聲聲說ok............................
覺得版上說的沒錯,現在騙術太多,在做任何重要決定的時候,一定要多請一個人幫忙看過,
口頭上的合約也一定要求全程錄音來保護自己。
老實講那時的價格就已很高
當然現在就更不用講 因為那時剛結婚 所以手頭也很緊
看了半天只能買到六百多萬的三十年公寓
買前只能大致看看 根本看不出甚麼問題
那時我做的動作也是跟版主一樣 要求仲介給我鑰匙去確認大概需整修的屋況
仲介給我的反應也差不多,感覺就開始推卸,搞一堆有的沒有的藉口拖
終於撐到交屋撥款那天,仲介跟我約時間交屋確認現況
因為之前的不愉快,所以我很認真的看了一下屋況
我就拒絕交屋,並針對屋況跟仲介開始抗議,並請他幫我跟賣方約時間確認
中間的過程很不愉快,主要是感覺到買方真的不受尊重
我也打去該仲介公司總公司0800申訴,其實也沒甚麼用
前後大概搞了兩三次,最後的處理結果是買賣雙方協議維修比例分攤
三年前的那一役搞得我心情很不好,那時也覺得履保根本沒用
現在想想,我大概能知道履保保的是甚麼,並不是買賣雙方的房屋標的瑕疵
而是過程的保障而已,譬如買賣價金的確認,交屋,後續的確認等
至於房屋標的的狀況,幾乎都是透過後續的雙方自己再去確認
回頭說自己家的爛公寓,前後我大概花了十萬左右,包含前後雨遮,窗戶雨遮,外牆防水施作等
對方也才出兩萬,但起碼住三年多下來,覺得有自己的窩的滿足感已經讓我忘了之前的不愉快
給你建議的話,還是應該先冷靜下來,程序繼續進行,等交屋時,仔細做檢查,
然後以瑕疵為由約屋主出來確認,不要先簽名交屋,
因為賣方的交付有瑕疵,買方可對以主張暫停對待給付(同意交屋並撥款)
可再為自己爭取一點權益,但請注意是要求合理的屋況,而不是要求完美屋況,
這樣可以讓事情進行得更順暢
至於土地持分那是白紙黑字寫在權狀上的,跟買賣契約上的記載應該是要一致的,
這個跟仲介吵也沒用,除非持分記載正確,契約記載錯誤的話,
這樣可以向仲介求償(要求減少仲介服務費,應該合理可以接受)
冷靜,順便看有沒有懂民法的朋友一道前往,這樣可以避免被唬,以上供您參考
祝 理直氣和 一切順利 有自己的房子是很幸福的事 加油!
frankyyyy wrote:
仲介直接去履保帳戶拿仲介費的事我有遇過,真的很ox。我的仲介沒事先告訴我,原來是這樣用搶的!(恕刪)
這我也有碰過一次,非常傻眼,進去查了帳戶發現短缺,打電話問仲介才知道那是賣方服務費,就直接扣掉了,很誇張,連口頭告知都沒有
水電的事情,原po為什麼不在看屋時測試好呢~~例如馬桶水管通不通或供電問題等等,若都沒確認這項,感覺好像在買法拍屋,太刺激了
我不建議你違約,因為沒繳款是你要被罰錢,我之前也有跟縣市消保官申訴過,針對你說的持份問題,建議你趕快到消保機關作第一次線上申訴,因為線上申訴只會發公文請仲介到政府說明一下,但過程就要耗費2個禮拜左右,反正仲介常常被申訴,所以去說明也不痛不癢,但重點就在於消保官出面的第2次申訴,第2次申訴是由消保官排時間約雙方協調,我看了很多案例,其實還要臉的仲介多少會吐點服務費出來賠的
https://back.cpc.gov.tw/services/FrontQueryEvent/Frontindex.aspx
我有把我自身經驗寫在BLOG,我在私訊給您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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