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60141 wrote:不過在這之前,希望召集更多的人 我所謂「力量夠大」意指藉由有力的第三方協助使自己有夠硬的後台(有人撐腰)之意,並不是指集合眾人之力。團體戰是個人戰的籌碼之一,有後台時單打的個體戶大鯨魚才容易買帳。祝樓主抗爭成功 ~~~
謝謝蜘蛛網大及板上樂於提供意見和經驗的各位大大,對我幫忙很大。我的工作上常常會聽說到「腦力激盪」這件事,過去沒有重大的事件,所以不會感受到這回事。同時這幾天我又找了一些資料,相信對這件事也會有幫助。年紀越長,越來越相信努力才有收穫,也就是「要怎麼收穫,先怎麼栽」這些教條式口號,也是這次事件的一個心得。蜘蛛網 wrote:我所謂「力量夠大」意...(恕刪)
大致上看了你的問題~基本上如果一句我不是專業人士,建設公司都要有告知的義務,那你大改天天要呆在工地才會了解了。大大就告吧~~我也很想知道這樣的說法法官會怎麼判~~搞不好就讓你凹到打折優,不過我相信建設公司對屋主這種作法的經驗已早有處理SOP了。在我的印象中只有舊屋後續增加的浴廁才會墊高施作~新屋的浴廁還有人降版的,妳會要你家的浴廁都墊高20公分嗎?應該不會吧!!客變也分好幾次的~妳要增加的浴廁應該也是因為結構體及管線都完成時才增加的吧,不然在首次客變時哪可能說不能加要墊高的。簡單說~沒有專業知識也要有基本常識沒有基本常識就要詢問專業人士
我強調的是重大的訊息要告知但樓頂板有糞管是不是屬於重要事實 你可以討論 應該不用扯到工地吧告知很簡單 只要賣屋時說 你們要買的房屋的主臥房樓頂板下有污水管經過 就可以了 不用天天在工地法官會怎麼判 查到兩個類似狀況的判決一個判賠5%左右 另一個因還有其它問題 判賠10%左右客變是還在蓋低樓層的時候就通知客變 還沒蓋到我那層樓 沒有第二次客變雖然很想加衛浴間 因為父親的希望 但從沒想污水管要穿越別人的樓頂板 也沒決定要不要墊高 因為負責的人跟我們說 空間不夠管道行走 就放棄了 沒辦法就沒辦法 無法強求peret0812 wrote:大致上看了你的問題~...(恕刪)
這種就是施工品質,一般人都不懂,也許代銷公司也沒在意。這家工程公司,我的朋友都搖頭,不是公司大就好,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工地的經理和主任,小包經驗也是。負責的主任看到排水污管引管經過房間一定會制止並解決(一般都是在該空間就進管道間)。這種事情還要再請建築工會單位來當靠山,建商比較無法推託。看不到的才是真正品質所在,不然過幾年後這壞那壞,建商過保固才不理你。公共部分也很重要,不然以後管委會還要出很多錢維修。如果樓主能再多看看其他公共部分,如果不妥的話,有人買就賣吧,賣了也不虧,也許下半年房市會回歸正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