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這個惡劣傢伙還在招搖撞騙昨天爬文發現另一篇受騙者標題"可惡的仲介,我應該告她嗎?會贏嗎?"其中11樓寫到這位跑單幫的女性仲介叫做琳帶榮琳帶榮(同音不同字,請不要自己對號入座),她一頭長直髮,42年次57歲了,但是看起來像四十多歲,能說善道,臉皮超級厚,滿口圓滿、感恩、我佛慈悲之類的話,一天到晚說著「我把你當家人」,但是做出來的事情卻是人神共憤!他好像全省跑透透,跟很多仲介私下合作,規避法律責任,大家要小心了!應該是同一人吧,請大家多注意挖勒,原來是同一樓主搞錯了
是我沒錯,我PO文是希望大家能提高警覺。這位仲介真的讓我對仲介業失去信心。司法程序真的很慢!距離第二次偵查庭已經一個多月了,打電話問書記官,還在拘提當中!唉!高雄市能有多大呢?怎麼會拘提不到?還是自己謹慎小心,買房子前要多做功課!
Ladybug8888 wrote:是我沒錯,我PO文是...(恕刪) 因為1.他有二條腿可以四處跑,搞不好去台北,搞不好出國了2.拘提的績效低,很多警察明知道對方在那,但偏偏要等到"通緝"才去抓人,為什麼?當然是績效高嚕...
其實斡旋金絕對不要付現金!!!我一般是付支票 要禁止背書轉讓 !!抬頭要寫賣方就是謄本所有權人!!!絕對不要簽本票!!!!交付時對方須出示身分證件 及公司須蓋公司印章 表示有收你的支票!!!呵呵 有很多設計師 名片和身分證上名子不一樣 !!!我有遇到過!!!!萬一有問題 申請止付 並提存法院 就不會有損失了!!!!
其實像591上面也有一些跑單幫的在賣房屋,上面都是打代理人(林太太、劉太太...等),免仲介費,說是屋主的朋友,其實那就是跑單幫,規避法規,當然也對一些買方認為不用付仲介費蠻吸引人,但就很容易受騙上當,一有事就追索無門,其實哪是免仲介費也是從屋主那邊拿取服務費,有品牌不管是直營、加盟店,至少都還有店頭在,付了仲介費,相對也得到基本的保障,這也是值得屋主、購屋者省思!
經濟犯罪之人拿到錢就遠走高飛分明是一大串的詐欺集團變得只剩下一人承擔犯行接下來就開始跑路會跑的跑到過追溯期不會跑的被抓到錢早也花光或脫產完畢1.他就是躲在他親戚家中警察會去查嗎? 根本不會2.跑路者預先找一張相似於目前現況的a身分證a證報遺失給跑路人用 再去申請一張身分證好像AB 車一樣 反正別亂跑在家看電視 雨天出來逛逛 被臨檢機會等於零大姨媽的孩子曾賣屋被騙300萬 追溯期15年已過 對方照樣無影蹤還要花四萬元請求檢方開庭嗎?法院可不是討債集團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