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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可以未經同意就將貸款轉給建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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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我也是今年買了新房子

當初也是找蘆洲農會辦理..

也是簽一堆資料..我都有一一仔細看過..

也是有一張同意撥款切結書..

專員有仔細高知 且在撥款當日 也有打電話來告知

(跟您說一聲)待會要撥款給XX建設囉 跟您報告一下

不過後來想想 其實 過程中有很多遐思..因為專員就讓我們一直簽名

貸款過程就跟樓主一樣..

現在想想 好在沒發生什麼事情..

WeiWei543 wrote:
100% 理專的問題...(恕刪)


小小更正一下
理財專員是不作房貸業務的
個金專員才是

個金專員是指個人金融也就是所謂的消費金融
包括~房貸、信貸、信用卡業務
天天白日夢 wrote:
簽本票了也一樣要嗎?...(恕刪)

簽本票、保管存款簿、印章一般都要......

其實被建商保管存款簿、印章都是「不知不覺」、「半推半就」之下造成的.....簽約時合約書內通常都有一頁授權書,授權建商代刻印章用來辦裡必要手續,如申請水電、辦理貸款.....而「集體對保」時有一大堆資料要簽字,一般人沒那麼多時間細看,其實裡面隱藏了大部分跟「對保」無關的文件,如新帳戶開戶申請書、撥款同意書、甚至連提款單都先蓋好章了......而且現場那麼多人一起辦對保,有時是在建商辦公室進行,銀行當然會以現場設備不足無法馬上給存款簿,或是說集體辦理數量大必須集中作業,一段時間後存款簿才會下來,甚至大部分人還不知道已經開了新帳戶這回事.....

之後存款簿下來當然由建商統一「代為」領取,進而變成由建商「保管」......

其實這整個不合理過程,銀行純粹是配合角色,說違法嘛倒也不是那麼嚴重,最大問題出在建商「便宜行事」心態上.....

配合建商辦理貸款是有這麼大的問題,可是自己辦理貸款或現金付清就沒事了嗎?那倒也不盡然.........
我也來說說我上個月的房貸經驗,我是自己找銀行辦沒有用建商配合的銀行,也是同樣有蓋幾張的提款單上面還沒有填上金額,當時問行員是做什麼用的,行員說方便撥款不需日後還要再跑一趟,撥款時銀行有通知,不過事後我查帳戶有一筆五千多元的費用,問行員得知因建商有向合庫融資,我的貸款下來要先幫建商還合庫那筆融資,才可塗銷抵押權,過戶到我名下設定給銀行第一順位抵押權。
我的問題是當初貸款利率是1.39%,但是代償的那筆雖然短短四天利率高達6%銀行向我收我覺得很不服氣,如果要收也應該以約定的利率計算比較合理,莫名其妙被收了那筆五千多元的利息。很嘔
一般人辦理房貸的經驗很少,大部分都不知正常流程,所以只能被牽著鼻子走(銀行、建商),如果有板上大大瞭解可以發表一下,造福有需要的人。
小弟的貸款也是在那家銀行辦的
當初建商有要求要我們簽那張撥款同意書
可是該行的承辦人員建議不要簽
也不同意提供(說是該銀行的政策)
因為有太多的糾紛是因為那張紙產生的
而且還說客戶授權撥款時他們也會做電話錄音
會不會是業務的問題呀
建議大大告到總行去看看
最近我們也才買了新北市的預售屋 因為建商要求我們用臺灣銀行 所以只好妥協配和

我也是擔心有這種狀況發生 在對保過程中 要求銀行經辦 需在撥款前先行通知我們

可是居然沒有告知我們 還是我們某日打電話詢問銀行

才得知臺灣銀行已經擅自撥款給建商 卻未告知借款人

實在很生氣 這樣臺灣銀行的制度體系讓我們無法信任

上千萬的貸款就這樣沒被通知 就撥出去了 更惡質的是 我們還沒有交屋!!!!!!

打電話跟分行襄理反映 卻把問題丟回給建商 回應我們說是建商說已經驗過屋 並通知住戶了

這件事情完全沒有告知我們買房子的人 臺灣銀行這樣處理方式 實在太不尊重借款人的權益!!!

就這樣 這幾天的利息 也只好我們借款人負擔 !!!

怒!!!! 剛好看見這邊討論 想要跟大家分享

希望大家別跟我們有同樣的遭遇!!!
基本貸款銀行會撥款,房子的所有權一定也移轉給住戶(但尚未交屋),
以建商的立場是房子既然已經過戶,建商當然也要拿到錢,建商也怕遇到奧客,
以住戶的立場是雖然已過戶給住戶,但住戶實際上還沒辦法入住,為何要開始繳房貸,

建商為了怕住戶阻止撥款,就要配合的銀行撥款時不通知住戶,銀行為了業績不得昧著良心配合建商,

但在這裡我要告訴大家一個法律觀念,住戶簽的買賣契約,是住戶與建商之間的關係,
住戶簽的借款契約,是住戶與銀行間的關係,一碼歸一碼,
所以銀行撥款沒有通知,住戶直接找銀行,拒絕支付貸款本息,銀行絕對不敢坑半句,這跟有無簽那張切結書並無關係,而且那張切結書也沒載明撥款不通知的字眼,若住戶拒絕支付銀行利息,實際上銀行會轉向建商求償。

銀行撥款不通知住戶,是絕對佔不住腳的,要住戶找建商也毫無道理,
當然住戶可以一開始就堅持自己找其他銀行貸款,不要在建商搭配的銀行承作,就比較不會有撥款不通知的情況,但是通常利率會比較高些。

真的建議住戶拒絕支付貸利息,一人一信告到金管會,才會引起社會大眾重視,也為建全銀行體制,不再配合建商不合理的要求,否則民眾都處於弱示。
銀行的作為亂七八遭,沒有"撥款委託書"也撥款,還直接提領給建商~

簡單,向金管會銀行局申訴,這家銀行會被依內控機制不實為反銀行法第45條之1遭罰最少200萬~(最高1000萬)

同時,從撥款當日起因你沒有同意該撥款,利息可以不算~

這些利基,夠你跟這家銀行喬了~

寄存證信函給這家銀行吧~
飛鼠王.驆劭 wrote:

前陣子到 x灣x行...
想請教自動撥款同意書是對保的時候銀行會請對保人簽還是購屋簽約的時候代銷會拿給買房簽?
再來是,只要在銀行端沒簽,我都隨時跟銀行主張必須經過我的同意才可以撥開給建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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