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必須做:
1.打電話去質問,“你收了我的斡旋且屋主收了斡旋,為什麼到了約定簽約時間”,還不出現簽約”,並且確定仲
介有回答相關屋主已簽收的證據←請大聲的詢問且錄音
2.跟仲介要斡旋的簽收單的影本
3.要求賠償,因為是屋主故意不簽約。已造成違約事實
4.仲介的仲介費(規定上限是6%,屋主4%,買家2%,只能少收不能多收,多收就是違法),是要在成交才能收
取的,如果有仲介跟你收,記得不要給
5.在蒐證完畢後(錄音、影印),如果你還想買房子,就跟仲介說,你已經蒐證完畢,請在約定日期內出來簽約
。步來就是違約,我可以依合約內容要求屋主賠償(你簽斡旋的那張應該有記載相關賠償事項) 。如果不想買,就
依約要求屋主賠償。
哈利~ wrote:
我已經打去總公司申訴,
但總公司一樣說我要履約否則一樣要沒收
我告知那另外一件事情,我要求給我一個解釋
關於今天我受到貴公司這樣的放鴿子的服務,那我付2%的服務費目的何在?
等待總公司的回電!
小弟越聽越奇怪ˊˋ
樓主,小弟總覺得您這個事情,還是拼不起來,總覺得您有一塊保留沒說,整個還是怪,
您要履約,當然是沒錯,重點是對方也要出來履約,
目前看起來,違約的是屋主,並不是您,怎麼會總公司給您這樣的答覆...
給我感覺有點答非所問的感覺。
樓主可以說明白一點,也就是,您跟總公司申訴的內容是什麼,
您問了他什麼?他怎麼會這樣回答您呢?
這樣大家比較好幫您。
哈利~ wrote:
因為總公司問我還想買嗎?
我說沒有受到平等的對待,我為何要買?...(恕刪)
因為斡旋金的部份是用來約束買賣雙方的,
到最後這筆錢不是是給賣方就是給買方,沒有成交,仲介就無法獲利,
因為沒成交仲介就無法獲利,若你因不爽而反悔不買,斡旋金當然要送給賣方了!仲介公司也無解~
但此案例為仲介本身連繫、服務不當,
既然已透過仲介處理了,且成交後仲介也要抽%,
不管買/賣方有什麼問題都要仲介處理到好!要不然仲介就沒資格拿這佣金,
靠服務賺錢的行業服務不好,在成交後扣掉他們N%的佣金,理所當然~
因為斡旋金的合約裡,可能已寫要給仲介公司2%佣金,
但因服務不週,就算是制式合約有寫需給仲介2%佣金,也很難強制跟你要到完整的佣金。
若仲介公司服務不當,讓你白等4個小時,又不肯退讓佣金,要你照著合約抽那2%,
則有仲介公司與賣方串通詐騙,雙方聯手要賺斡旋金的嫌疑!沒有成交,仲介同樣可獲利
這時就可以上水果報或把仲介以詐騙告到警察局和法院了!<--詐騙集團嘛!
要檢察官調查一下賣方和仲介是否有刻意詐騙~
所以,你必須跟仲介總公司講:同樣要買這房子,但因服務不周讓你白等了4小時,
有仲介和賣方聯手要A你斡旋金的嫌疑,在合約上註明成交後2%的佣金要減少一點。要不然就......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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