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案情看的不是很仔細的話,其實很多人都會將本案要消費者上法院打官司視為是廠商的錯,而這樣一口同聲的怪罪廠商,這算屬網友個人心證的自由,我不過是提出個人對本案的另一種觀點,並非是指責消費者的不是來為廠商脫罪,也不要把看不懂之處視為他人在混淆視聽喔。但如果不把版主的開版目的搞清楚,就把他的敘述當是廠商的惡行來指控,那大可不必如此。因為網友們看到的是版主因廠商不願認錯(漏植酷哥2字),而認為廠商惡行重大而決定提告,當成是消費者在花精神及時間所以需要廠商賠償。在我觀察中不過是認為版主當時拒收酷哥冷氣也沒有任何的損失可言,但是因本身很懂得法律訴訟的技巧,深知能花小錢(小額訴訟)而能博取大錢(2倍違約金),就算有錯也是基於對廠商不滿的懲戒,左算右算都不吃虧,何樂而不為呢?而這樣的想法各位網友若是個人心證也是認同的,我也不過是路人甲罷了,不期網友都會接受我的看法。至於認錯,無非是對自己的過失感到自責而請他人諒解,若還不清楚自己錯在哪裡也沒誠意要道歉的話!那就不需要向對方道歉了,故做虛偽何必?
tiway wrote:至於認錯,無非是對自己的過失感到自責而請他人諒解,若還不清楚自己錯在哪裡也沒誠意要道歉的話!那就不需要向對方道歉了,故做虛偽何必?...(恕刪) 其實我的道歉,叫做俊詠式的道歉。看起來好像道歉了,其實根本姿態高的很。但俊詠的道歉你可以接受,我的道歉你卻認為虛偽,請問你的標準何在?你還沒告訴大家,是誰且在哪一段有影射俊詠可能偷工減料?還是說說就算了?如果根本沒有這回事情你卻這樣說,你該不該道歉?前面還說我的意見是在故意設下圈套,還有其他怪裡怪氣的地方我都懶得提了。我叫俊詠道歉變成你叫我道歉,我都還沒叫你道歉呢!
tiway wrote:在我觀察中不過是認為版主當時拒收酷哥冷氣也沒有任何的損失可言,但是因本身很懂得法律訴訟的技巧,深知能花小錢(小額訴訟)而能博取大錢(2倍違約金),就算有錯也是基於對廠商不滿的懲戒,左算右算都不吃虧,何樂而不為呢?(恕刪) 那你觀察錯了~開版大大從剛開始就po文上來了根本就還沒進入審判階段稍有常識的就知道誰能保證一定會勝訴!誰能保證一定會有違約金!況且若是廠商真的來恢復原狀消費者到頭來賺到了什麼!?這段敘述真的是非常荒謬!!老是用結果論來評定讓我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感覺
諷刺的就是....tiway大大以此事的結局(判決)來反推版主是想要凹一些賠償金賺雙倍的訂金差額但是 結局好像並不是這樣..法官是判俊詠返回版主所付的"工程款"罷了版主並沒有佔到任何好處只是沒有損失罷了這不就是版主一開始的時候的要求嗎?讓我感覺TW大好像有點用自己的論點砸自己的腳一樣~_~判決出來之前誰能猜到法官會怎麼判呢??講的好像法院是版主他家開的一樣想怎麼凹就能怎麼凹?
tiway wrote:深知能花小錢(小額訴訟)而能博取大錢(2倍違約金), 今天閒來沒事.....來找一下tiway大的碴好了.........2倍違約金才幾萬塊.....這叫大錢你以為版大是學生在加油站打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