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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落幕!

sil041 wrote:
看了一些大大的回應~...(恕刪)


第一....圖的多少並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相關尺寸與相對位置等是否標明
現場能不能"按圖施工"

第二....沒錯呀
設計師本來就應該盡量滿足業主需求
如果業主需求有問題
應適時反應修正

第三....ohayofin大大說的很有道理
如果設計師也被現場老師傅牽者走、參考用
這樣哪有請設計師的必要呢??

最後....就是有些惡質的設計師
才會讓這個行業被人誤解
讓愛惜羽毛的人一起受害
所以我們更應該一同對抗惡質設計師
而不是默默的讓那些人越來越囂張
到處搞廣告行銷.....
這的確有爭議.按照合約走向乙方確實有按照合約內容完成各項圖說交付甲方(合約內容並沒有細部詳圖之規定)(這個合約太簡陋了實際合約會加註圖說相關應有之內容)(甲方必須要有專業人士佐證圖說確實會照成現場無法施作)

圓滿落幕!圓滿落幕!圓滿落幕!圓滿落幕!
我想到也和阿桂版大一樣,他們是有可能是故意的
阿桂0312 wrote:
今天早上去看了一下房...(恕刪)

wow~以刑事告阿桂樓主妨礙名譽,阿桂樓主看看有沒有承辦檢察官的名字,主動提供你現有的資料給承辦檢察官,相信承辦檢察官會明辨是非的
對了,新居地址是否為戶籍地址呢??

刑事屬於公訴,檢察官在提起公訴前,須確定案情及證據充份否,如果檢察官認為構成要件不足 證據不夠 動機不足等等,檢察官會要求雙方接去庭外和解結案,有了和解書結案,就不能再對這件事提起第二次告訴.

記得常看到邱毅常被告,但邱毅被告不起訴後,邱毅就反告對方誣告耶,阿桂大大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反將一軍

如果一位設計師,對客戶寄存證信函,這樣的事情如果被廣為流傳,試問,大家裝潢房子時,會考慮找這位設計師配合嗎?


如果一位設計師,不僅對客戶寄存證信函,甚至對客戶上法院提告,這樣的事情如果被廣為流傳,試問,大家裝潢房子時,會考慮找這位設計師配合嗎?

如果設計師與客戶鬥上法院,新聞鬧大了,誰的損失比較大呢?

感覺上檢察官特別喜歡成立這類妨礙名譽的案子
我記得有一家自己就侵權HELLO KITTY 的餐廳對於一位顧客陳述餐飲好不好吃的事實也是很誇張的提告
還有一位研究所的老師也很誇張提告自己學生在PTT上對他的事實陳述
更有一位不滿在電視上被批評的教授告遍一堆人
檢察官不該直接檔掉這些浪費社會資源的提告嗎?
wilson06010601 wrote:
看來,我才跟幾個同學去墾丁一趟,幾天沒回應,就被圍剿了~~真是xxx

我姐即將要結婚, 在此版潛水很久了, 她說她也留言過幾次, 可能因為他門要裝修新家...

她看到此文章, 搞不懂, 請我來確認一下, 到底是 設計圖 還是 施工圖??

我是已經唸了4年建築系 課程, 今年剛跟 王x雄 老師作完專案, 雖然中間發生....但, 確定畢業, 好嗎~這樣加起來是5年喔~

看看 我們學校的課程安排, 希望各位大大還是會想唸我們學校: (一到三年級/基礎課程,四年級/幾個主題工作,五年級/指導老師與學生 互動 發展專案)

個人認為, 現在的重點不是 在我吧!

而是版主以及各位大大所討論的: 到底 版主拿到的是不是 施工圖??

我只是根據我的所學來回覆, 版主拿到的確實是 施工圖啊!!!

我又沒到過版主的現場, 怎會知道可不可以施工?

但是, 版主拿到的19張圖, 確實是施工圖沒錯, 雖然是不完整的施工圖~

然而, 這比我大三暑假去某工地實習好多了, 當時連圖的比例尺寸, 都被某工頭給搞花了(可能被惡整!)

所以, 那次的實習後, 我再也不相信施工現場的老大哥 或 老師傅 說的話, 非得自己親手弄清楚不可,

坦白說, 若都一味 聽信 那些 小學或國中都沒畢業的 老先生說的話, 那我唸了幾年書的價值在哪裡? 而我自己的專業能力又在哪裡? 關於這點, 希望跟版主共勉之~~

另外, 我們老師說, 一般他們所經營的 事務所或公司, 並不會有會議記錄提供給客戶們,

版主你竟然有拿到 會議記錄? 真神奇~


最後回應一下,

近幾年, 室內設計從業人員的證照考試, 聽老師說, 都是由 建築施公會 所出題與命題,

而建築師們有感於這些事內設計從業人員, 漸漸的要脅到自己的生意, 所以, 在出題時總是盡量刁難!

我想, 這或許是種下 建築施公會 以及 室內設計公會 不合的主因吧??




希望版主你可以從設計公司那裡拿到 這19張圖的電子檔, 若是如此, 你應該可以省去不少的麻煩吧~~

終於爬完33樓了!
既然都已經要鬧上法院了,請阿桂大繼續加油!堅持下去!
畢竟上法院真的是長期抗戰啊!
至於這位W大師,可能是我眼睛不好
不然我還真的看不出來在哪裡呢?
wilson06010601 wrote:
另外, 我們老師說, 一般他們所經營的 事務所或公司, 並不會有會議記錄提供給客戶們,

版主你竟然有拿到 會議記錄? 真神奇~
...(恕刪)

其他內容板上有許多前輩指教過不再講了
很好奇W大文內所提之老師是前言所述之王X雄老師嗎?
那我還真是又上了一課,
怎我們事務所作風完全相反,都要當場完成手寫會議紀錄並且
請出席人員簽名,回公司後還要發EMAIL簡述會議結論,檢附會議記錄,
如果現場有作成其他書面紀錄也會拍照附上,並且還要附上會議錄音檔,
作成一整份完整會議紀錄之後,CC給老闆.其他同案之同事,會計單位
業主,使用單位..等等的
我很好奇這位W大真的是建築系教出來的嗎?...以後我去上課,要把
W大言論印成教材,發給所有後進瞻仰一番......並且各交一分本文觀後
感想與心得當作期中成績好了~~
現在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社會呀!怎麼會有這種應該連骨子裡都黑的人呀!我真的是覺得台灣真的可以開放合法擁有槍隻了耶!連輕判性侵女童罪犯的法官被罵成那樣都還可以大言不慚的說自己判決沒問題全推給當初立法的合適性有誤!我真的覺得有時候聽到外國人說台灣有人情味等多好之類的言辭,到底是國外比台灣更黑暗還是台灣人最會欺侮就是台灣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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