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way wrote:
感謝前面幾位大大熱心...(恕刪)
真讓勞燕尾大大費心了!將我的每句話字字看的那麼重視,其實我也不是甚麼明嘴或是具公信力的人物,如果覺得我寫的不好,大可一笑置之,因為也沒啥影響力,有時自己回首去看一下之前發表的文章還會覺得當時不知想啥的,你又何必那麼的介意呢?
我也覺得開版者開這篇文章沒什麼影響力啊,大可一笑置之,你又何必這麼介意呢?連俊詠都說我們在這邊推文讓他知名度大增,還拿到更多訂單。你這麼緊張真是多慮了。
就因為透過本篇文章才有與陳老闆接觸認識的機會,而認知他本身會是怎樣的一個人,所以相信其根本就不會是版主或是網友口中說的那個不尊重消費者的商人,你要把一個個案當成常態犯罪的推論,又無視他人的反證這是甚麼道理?
請問我哪裡推論過俊詠有常態犯罪?這樣說到底是什麼道理?換成我這樣形容你,你早就說我抹黑你。寫文章用詞遣字是很基本的,你的發文前前後後有很多問題被我挑出,現在還是一樣?
你相信俊詠是怎樣的人,是你的感覺,不代表大家也有同樣的感覺。
況且我並不是認同俊詠公司的聲寶酷哥冷氣的銷售行為,只是因對照其他事證的顯示接受純為漏植”酷哥”的二字的說法,只是當事人是版主其不願意接受罷了!但這也不過是買賣契約終止,何以宣傳自己是受到那麼多的委曲才獲得法官的認同而勝訴呢,因為那本來就是不會打輸的官司,若不是精於算計法律規定及將過程寫的是受到廠商的屈辱,我想是不會得到那麼的支援回應的,精於取寵的人能受歡迎而對無還擊能力的人(抓不住網民的心)入井下石,這才是我所看不慣的地方。
漏植酷哥二字是俊詠推託之詞罷了。上法院才推託是新進人員文宣失誤,剛開始可是很敢跟客戶大小聲。如果是新進人員失誤,又怎會跟客戶大小聲且堅持聲寶=酷哥?這才是我看不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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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結束後請他今天來安裝冷氣
卻看到他送來的不是聲寶而是酷哥冷氣
馬上與俊詠老闆聯絡
他堅持聲寶=酷哥(COUGAR)
1.不然看保證書
→酷哥冷氣由聲寶公司保固就能於他是聲寶冷氣?
2.不然可以對網站上的型號
→重點是品牌不是型號,我又是賣冷氣的我哪知該型號是酷哥牌不是聲寶的
我當然無法接受
他竟然開始對我大小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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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在挺廠商並不是回文的重點,是針對本篇的發文適當性提出質疑。
關於提到反駁的那麼快並非針對個人,而像這樣為一個情緒發言的文章,該不該一直棄而不捨的對廠商窮追猛打或是打預防針(或是小針美容)?難道就為捍衛消費者權益的正義?還是就為廠商的一句道歉而已嗎?廠商的道歉真的很重要嗎?就算道歉後難道就會放過他嗎?況且不是早就道歉聲明過了?是甚樣的深仇大恨讓你們對俊詠公司眼紅的那麼久?
道歉這件事情這麼容易就可以混過去?
廠商的道歉不重要嗎???
俊詠的道歉,像是道歉嗎?
俊詠有針對不當的態度道歉嗎?
俊詠有對於用分身自吹自擂被抓到,卻說是同業移花接木IP打擊他們道歉嗎?
如果針對以上三點,俊詠道歉後我就不再追打,俊詠就會道歉嗎?
錯在自己,先道歉再看別人是否原諒吧。
關於燕尾大大請教對前後幾(二)任總統觀感如何?
正好可由你的答案來回應問題,你說「請看看跟我同觀點的人比例多少?但是這代表我是錯的機會非常大。」
想想阿扁跟小馬分別都是經全民投票出得高票而當選上總統的,但是現在呢?一個還關在土城看守所裡,一個民調支持度落到才剩1X﹪,不是剛開始同樣有很高的選民認同比例嗎?怎會是這樣呢?是選民看走眼還是那2位很會演呢?
如果我是有道理的何懼眾人一時的辱罵呢?所以網友要選擇譁眾取寵還是擇善固執全就看個人的心態決定!
既然你也批評挖苦兩任總統,代表沒有親身經歷也是可以批評挖苦對吧?那麼你前面又為何要大家尊重有跟俊詠交易過的人的意見呢?這種說法真是不知所云。
況且少數服從多數的制度設計本來就不是萬無一失的,用這種方式決定誰當總統,只代表大家期望誰來當,而不是當選的那個人一定非常好。
依你所見,難不成制度應該設計成得票數較少的人來當總統?
一群人錯誤的機率,永選比一個人錯誤的機率低,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只要沒當過總統的人有資格可以批評總統就夠了,只要沒跟俊詠交易過的人也有資格評論俊詠就夠了。麻煩別扯遠了,你舉這個例子跟這件事情的對錯毫無關聯性。
至於版主所描述的過程內容我並非視而不見或是刻意規避,請不要任意混淆,而是認為其不過是在營造自己受廠商委曲所杜撰出的劇情。實際到了法庭只提自己要買的是聲寶冷氣,對於所說廠商發生的強詞奪理、對消費者大小聲及貨款要一次付清的情節在證詞裡卻隻字不提,別忘了提出過『訴訟程序:調解失敗就會進入訴訟程序 大膽將如何被騙得講給法官聽 法官會幫你主持公道』是版主大大吧?。
又是個怪裡怪氣的敘述。
兩造都不認識的情況之下,當然以兩造的說法來分析。說明不足的部份雙方都可以補充。俊詠有否堅持聲寶=酷哥,或有否跟開版者大小聲,也是俊詠要提出質疑並且跟開版者對質。你不在現場甚至沒有提出來俊詠對此點的說法就直接說開版者杜撰出這個劇情?然後又解釋說你不是視而不見開版者的話也不是刻意規避,你看得懂自己在說什麼嗎?
說別人預設立場,你這才叫做預設立場吧!
當時版主就算堅持不接受酷哥冷氣,也根本沒有損失到13,500元,因為就算找其他廠商來還是需要配管與洗孔的,難道懷著『要解除契約還是主張履行契約效果有所不同,需依照案情作不同的處理』這樣精於計算自己能受惠程度,而將明知的配管費掰成是定金以換得較高的賠償金,若網友會認同應該是要弭補版主所謂的損失(精神和時間)而選擇挺他!這是網友的自由與權利,但別強迫我不能質疑其動機是否洽當。
前面已經說過很多次了,開版者應該是被廠商大小聲所以負氣打官司,俊詠自找的。
網友cashung提到布拉琪高級床墊的危機除處理一事值得廠商當參考的,可惜該篇發生的時間是在本文之後,不然廠商若能早一點研讀效尤的話,本案可能就不會發生或鬧的那麼久吧,也可能是布拉琪高級床墊的人員看過本篇,受了本篇所影響而不敢怠慢Mobi1eNO1所發生的一切吧(個人猜想)。
PS已將資料轉寄給俊詠公司知悉了,有時不是光罵廠商就能期待它會進步。
生意糾紛商家妥善處理的例子何其多,還需要提示給俊詠看?是心態如何的問題不是有沒有例子可以參考的問題。
對不起,我想你不是tiway。
因為你寫的東西比tiway有條理一些,雖然只是一些,但是短時間內他還不可能達到。所以他不可能跟你是同個人。
希望我前面的調侃沒有造成你的困擾,並且請你原諒我。
忍不住要回一下XD(應該沒違法吧XDDD)
為什麼這兩篇會引起這麼多網友迴響
我想很簡單
就是"大家都擔心成為版主那樣的受害者"
如此而已
版主 我不認識
俊詠 我也不認識
我既不是俊詠的同業也不是台北人
可以說跟我一點利害關係都沒有
只是我想把我的感覺說出來
懶了點 就不逐一引述了
上面有大大說 俊詠雖然是標聲寶的牌子
但是後面的型號卻是酷哥的
消費者大可去查
但是 一般消費者而言
像我
只要說"聲寶"
我就認為是貼著SAMPO牌子的東西
根本不知道還有"聲寶保固的商品但卻不是聲寶牌"以及"聲寶副牌的商品但不是掛聲寶的MARK"
更不用說去查型號了
買冷氣 對我來說
牌子可接受 冷氣坪數對了 價錢划算 通常就OK
不要說酷哥冷氣市價多少錢我不清楚
連聲寶冷氣市價多少我也不知道
只有在買之前會去比較一下
當然是買最便宜的啊
這樣能怪消費者什麼呢???能怪消費者貪小便宜??
上面也有大大提出戴爾標錯價的例子出來
其實我個人認為這個舉例不妥
戴爾標錯價錢是"標錯價錢"
但是俊詠並不是標錯價錢
或許他們現在也認為酷哥≠聲寶
但在事情發生時他們也堅持酷哥=聲寶
我想是認知問題只是這個問題消費者是不可能接受的
誰有理誰沒理
我想從這兩篇大多數發言大大的言論中都可猜到
所謂 公道自在人心 就在這吧
而不在於那兩三位少數人高談闊論但我卻看不懂他們到底想表達什麼
講到俊詠方面真的就是"固然有錯"來帶過
後面一大串通通都是在指責消費者
就我剛剛所說的 指責什麼呢
真的中立公正 在提到固然有錯的時候
是不是應該把這個錯應該怎麼收拾善後才會讓雙方都能接受但俊詠卻沒做好的地方也一併表示呢
怎麼固然有錯 無心之過 之後就沒了呢??講的好像是說只要店家是無心之過都不可追究苛責似的
如果今天有人用90元買雞腿便當店家在忙碌之中給錯給了60元的普通便當
消費者應該自認倒楣無法找店家更換嚕? 因為他們是無心之過 我想說不通吧
我是個自行創業的飲料店店長
客人點少冰半糖我疏忽泡錯給他少冰全糖
我能說我固然有錯但是是無心之過所以不用賠償嗎??
一定是馬上道歉重新泡過一杯
客人飲料買回家發現杯子有小破洞或沒封好或是吸管放錯
打電話來罵
一定是馬上補送去給他
只要是店裡犯錯 管你是無心還是有心 對顧客來說就是疏失
要顧商譽 自己做錯自己認賠
講一堆似是而非的道理只會讓人非常反感
真以為只有放煙幕彈的最聰明而其他所有人都是笨蛋
大家現在還會繼續圍剿
只因為 俊詠疏失了還死不認錯
而那些烏賊們看似是在幫俊詠
在我眼裡其實是在潑油救火
以我一個看戲的來說
你們說的越多 只會讓我個人對俊詠的觀感越差罷了
也會讓這個討論版越來越火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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