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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更新)租屋漏水房東不是要全權負責嗎?

沒錢才會租房子嘛,你有錢會租房子嗎?
你知道在日本租房子第一次要準備個五個月租金,兩個月禮金要給房東(不退還),一個月給仲介(當然不退),另外兩個月當押金。

所以意思就是說你有種就好好努力買一間房子,別看人家臉色。租房子本來就是寄人籬下,就算房東不爽租又能怎樣,就頂多再賠你一個月租金叫你立馬給我搬走,你也不能怎樣啊!


這表示你只是個租房子的,也許房東花了多少時間才有一間房子,是房客住進去之後才漏水又不是看屋時就漏水,且房東也有在處理,遇到惡鄰居房東也挺無奈,也表示不收違約金
房客在退租後,房東還是要去求鄰居開門他處理漏水問題之後才能再租出去啊。漏水又不是房東願意

所以你是還想怎樣


knightcsf wrote:
你確定房東有嗎?房...(恕刪)

你憑什麼要房東當超級管家?
漏水,但樓上屋主不理你。那還不簡單,他家馬桶管線一定會經過你家天花板,也有可能是明管,去把它堵起來就好了。他家馬桶不通,他要進你家看,你也拒絕他就好了。你看漏水嚴重還是馬桶不通嚴重?

sbook1231 wrote:
你憑什麼要精神損失...(恕刪)


其實沒有憑什麼,他會主張,法院自然會去審理。
如果別人願意給,那你跟我有甚麼置喙的餘地。

別人的要求是別人的權利,如果不是跟我們要,
那我們其實沒有甚麼好質疑的。

sbook1231 wrote:
你憑什麼要房東當超...(恕刪)


契約,
你認為房屋漏水,不是房東的問題?
而是房客要自己承擔?

可惜法律上可能不站在你這邊。

maryilu wrote:
沒錢才會租房子嘛,...(恕刪)



他再問能不能主張權利,這樣有問題嗎?
請問他要主張權利,是誰會禁止他呢?

如果你是那種租到漏水房屋也可以忍受的人
那是修養好,但是不代表每個人都應該要這樣。


解除契約只是最基本的而已。

看來台灣離法治國家還很遠

以法論法,能不能求償,跟要不要求償是兩回事

辛苦了

鄉民們在不關自己事情的時候總是很會說好聽話,遇到自己時比誰都狠阿

knightcsf wrote:
其實沒有憑什麼,他...(恕刪)
當然房客可以要求解除契約,只是我意思是說這房東人算不錯了,有必要告房東嗎?
得饒人處且饒人不是嗎?

sbook1231 wrote:
那去法院問法官就好...(恕刪)


請問您憑什麼質問他呢?

如果我這樣說,你又會怎麼說呢?

法官是不能用問的,只能請求。
法官也不應該你討論說你能不能這樣做。
法官只能依法做判斷。

不過找律師會得到比較好的答案,來網路上問,
你永遠都不知道回答的人是誰,答案是不是真實。

所以去找律師吧。
V ENTHUSIAST V wrote:
各位好,我目前和我...(恕刪)



馬上去google你的相關資料,不過你不要緊張,我沒要幹嗎,家人在北部也有房在租人,只是單純希望你的下一個房東不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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